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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遭诋毁,咋办?
http://www.100md.com 2014年9月15日 医药经济报
    历经长期充足的筹备,小聪药店开办奶粉销售专柜的申请终于通过了审批。

    虽然目前药店销售奶粉在全国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可在当地,小聪的药店还是第一家。由于花了好大力气做促销,还想了许多新的销售点子,所以药店的奶粉吸引了许多年轻辣妈,销量业绩也非常不错。当地晚报还给小聪做了不小篇幅的报道,小聪的药店顿时成为当地的热门话题。

    然而树大招风。本来想着让药店奶粉专柜的销售再火一把,不料麻烦却找上门来了。原来不知道何时,当地网络上流传出一则消息:本市某药店奶粉专柜遭遇退货,被指销售过期、有毒奶粉。

    一石激起千层浪,此消息顿时在全市传开,大家议论纷纷,矛头纷纷指向小聪的药店。一些买过奶粉的顾客聚集在店内,要求给个说法,有些人甚至要求退货。一时间,奶粉销售陷入困局。无论小聪怎么解释,也没人相信。

    小聪百思不得其解,药店奶粉全是精心挑选的合格产品,并没有销售过期、有毒奶粉,如果有,前来检查的药监部门早就查出来了。

    自己招谁惹谁了,难道有人栽赃嫁祸?小聪闷着脑袋想,恍惚记得前几天,有人拿着过期产品要求退货,说药店卖过期产品,小聪要求对方出示销售凭据,对方拿不出。小聪只好检查对方拿来的产品,发现其批号与小聪药店的产品并不匹配,为此小聪婉拒了对方的要求。

    难道是那个人?可茫茫人海,如何把这个人找出来呢?为洗刷药店名誉,征得总部的同意后,小聪决定报警。警方介入后,通过查找网络消息流出源头,便把其用户的姓名、IP地址查得一清二楚。

    原来,这位神秘人是某商场的奶粉销售代理,因为药店销售火爆,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意,为了抢回生意,才出此下策。本想着网络上发布一条消息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药店也追究不了,没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这么快找到他了。

    小聪想,找到“元凶”之后,就能很快还药店清白,药店奶粉生意也能快点好转起来,不想抹黑容易洗白难,很多顾客还是对小聪药店的奶粉心怀警惕之心。看来,这药店销售奶粉的生意还真是不容易做啊,小聪感叹道。

    法学点评:

    此种行为属于商业诋毁行为。商业诋毁行为是指经营者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并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是一种损害竞争对手合法权益的行为,它不仅给竞争对手的名誉造成损害,而且会给竞争对手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因此,有关法律对商业诋毁行为专门做出规定,轻者负民事责任,重者要受刑事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还可以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1条、231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http://www.100md.com(文 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