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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贼”如何防
http://www.100md.com 2014年10月13日 中国医药报
    在百度中输入“医生卖假药”的关键词,相关新闻达3000多万条,有在职医生售假的,有退休医生售假的,有医生自制假药售卖的,有医生倒卖假药牟利的……这些医生不管医术如何高明,其销售假药的行为已经违背了医德医道,受到刑事法律惩治理所应当。

    纵观诸多医生卖假药的新闻报道,大都是医生利用自己的职业威信、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以及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在诊疗和开处方的过程中宣传销售假药,甚至有的医生和药房工作人员串通售假。这是医生卖假药的基本路径,但他们所在的医疗机构为何就没有发现呢?

    从专业性法律规定来看,《处方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应对医师的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执业医师法》规定了医生执业活动中必须履行的五项义务,具有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了医院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义务。从法理来看,医生与医院之间构成了职务合同关系,医院有义务和责任对其聘用医生的诊疗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如此严密的法律规定,医生卖假药案件却动辄发生。笔者认为除了个别医生道德素质低下外,最主要的是这些医生所在的医疗机构没有履行好相应的管理义务。根本原因在于上述法律规定大都是原则性地规定了医疗机构对医师的管理教育义务,并没有具体的措施和实施细则,更重要的是对医疗机构未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此,一旦医生违法犯罪,其所在医院几乎不受任何影响。可见,并不是涉事的医疗机构没有发现,而是他们面对这种没有罚则的义务性法律规定,管理缺位已成为常态。在这种没有法律约束的管理机制下,医生卖假药、违反职业道德收受红包等行为的发生也就不足为怪了。

    常言道,家贼难防,这是由于内部人熟悉作案环境,知道哪里有漏洞可以钻。对于在职医生卖假药这类“家贼” 的防范,寄希望于法律细化医疗机构对医师的管理职能和责任,以此倒逼医疗机构从制度上加强内部管理,堵死医生利用医疗通道违法犯罪的路径。, http://www.100md.com(芦 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