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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凛冬有多冷? 注射剂生产企业新GMP获批现状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15年1月28日 医药经济报
     文号“保质期”

    现有的药品批文,在有效期内没有新GMP证书,将不予再注册;在有效期到期时没有新GMP证书的,将被注销

    2011年2月25日发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简称2010年版GMP,新GMP)常常被认为是医药生产企业的大考,因为根据目前国内的法规,药品生产到销售流通,必须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GMP证书“三大本”。为了更好地与国际接轨,2010年版GMP的要求较1998版GMP提升许多,被称为史上最严GMP。

    2010年版GMP将如何影响国内目前药品批准文号的现状呢?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28号)第一百二十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进口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以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七项中规定“不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生产条件的”不予再注册。

    此外,还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GMP。也就是说,现有的药品批准文号在有效期内没有相应的2010年GMP证书,下一次的再注册申请将不予再注册。

    那么,不予再注册的药品批文还能保留吗?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对不予再注册的品种,除因法定事由被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外,在有效期届满时,注销其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这意味着现在《医药产品注册证》还在有效期内的药品批准文号,在有效期到期时没有相应的2010年GMP证书的,将被注销。

    重要的时间节点

    2013年12月31日前没拿到新GMP证书的注射剂生产企业,生产关门;七省拟并购注射剂生产企业者,2014年12月31日之后提交申请的并购需CFDA审批

    按2010年版GMP,现有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2010年版GMP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2010年版GMP要求。未达到2010年版GMP要求的企业(车间),在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

    既然2014年1月1日开始停产,那为什么没过2010年GMP的注射剂仍然在销呢?这是因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关于无菌药品实施2010年版GMP有关事宜的公告》(第53号)中表明:“自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一律停止生产。其2013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继续销售;2013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最终包装,但尚未完成检验的产品,可继续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而2014年已经过去,各家的库存理应消化得差不多了。值得关注的是,通过2010年版GMP已成为不少省份招标的重要评审指标,如2014年安徽、河北、湖南、湖北和辽宁等省份的招标政策。

    2010年版GMP要求那么严,通过认证就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一些资金实力较弱的小企业面临着生死危机,但这些企业的药品批准文号存在价值,这就给一些大型药企创造了并购的好机会。

    提起并购,就必须了解第38号文,即《关于做好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过程中药品技术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放弃全厂或部分剂型生产改造的药品生产企业,可将相应品种生产技术转让给已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企业,但同一剂型所有品种生产技术仅限于一次性转让给一家药品生产企业。放弃原料药GMP改造的,相应药品品种可进行技术转让,转入方接受转让后再进行新修订药品GMP认证。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其他类别药品生产企业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按上述要求提出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申请,逾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2014年12月,CFDA为明确注射剂等无菌药品技术转让有关工作要求,明确了“自2015年1月1日起,已获CFDA批复授权的省级药品监管机构停止按《通知》的程序和要求受理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技术转让注册申请。对已经受理的注册申请,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技术审评工作,认真审查工艺验证、质量对比等研究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确保技术转让过程标准不降低,确保技术转让品种质量的一致性。自2015年1月1日起,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技术转让注册申请,应当按照《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国食药监注〔2009〕518号)的程序和要求申报补充申请,由CFDA进行审评审批。”

    而目前已获CFDA批复授权的省级药品监管机构仅有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和辽宁七省。

    综上所述,对于注射剂生产企业来说,2013年12月31日前没拿到2010年版GMP证书的,生产关门。对于位处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和辽宁七省,拟并购注射剂生产企业的收购方来说,2014年12月31日前没有在省局提交申请,之后的并购就需要CFDA审评审批了。

    有价值的批文变少

    目前注射剂企业GMP认证通过率约为54.5%,企业淘汰数比想象中乐观,但剩余有价值的批文也越来越少,并购价值将逐步回归理性

    截至2015年1月15日,CFDA共公布33批GMP认证公告,此数据可以在CCD(CFDA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网站查询,但是CCD网站查询不了省局审批的2010年版GMP的结果。而在CFDA数据查询的专业查询栏目查询“GMP认证”,可得到各省的审批结果。由于省局的审批结果较多,笔者通过比对CFDA所发布的33批公告,发现“GMP认证”栏目目前只能查到截至第23批公告的结果,此后的公告结果并未更新。

    从咸达数据3.0的“GMP认证”数据可知,2013年CFDA共认证了15批企业,476个证书与注射剂(含粉针剂、冻干粉针剂,下同)相关。2014年共认证了17批企业,共414个证书与注射剂相关。算上2015年16个注射剂证书,国家总局共批了906个注射剂证书,涉及企业719家。按2013年8月12日CFDA关于无菌药品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情况的通报,以全国1319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推算,目前通过率约为54.5%。

    按无菌药品4个主要剂型进行分析:大容量注射剂共有337家生产企业,目前已通过202家,占该剂型企业总数的59.9%;粉针剂共有215家生产企业,目前已通过80家,占该剂型企业总数的37.2%;冻干粉针剂共有396家生产企业,目前已通过234家,占该剂型企业总数的59.1%;小容量注射剂共有690家生产企业,目前已通过393家,占该剂型企业总数的56.9%。

    以企业所获得的GMP(2010年版)证书数目来排名,湖南科伦获得的注射剂证书数最多,共6个;其次是四川科伦药业和辰欣药业,各获得5个证书;扬子江药业、四川升和药业、辽宁海思科制药、山东齐都药业、石家庄四药、湖南一格制药、江苏恒瑞医药、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和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各获得4个证书。

    根据咸达3.0数据,头孢菌素类注射药品国产生产批文共3298条,国内生产厂家数156家。目前CFDA批准的GMP注射剂证书中,明确注明头孢菌素类的GMP证书有77个,涉及企业74家,能供应1888个药品批文。头孢菌素注射药品没获批的独家批文有海南康芝和重庆科瑞制药的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

    而对未过GMP注射剂厂家的药品批文进行分析,发现共有120家厂家拥有剂型厂家数少于5家的注射剂药品批文,相应的注射剂药品批文合计254条。其中广州绿十字制药的药品批文数最多,共9个;其次是徐州莱恩药业和常州方圆制药,各有7个药品批文。

    整体而言,注射剂企业GMP认证基本过半,注射剂企业淘汰数也比想象中乐观,剩余有价值的批文也越来越少,有预见的厂家应该早已出手并购批文且在2014年12月31日前申请了技术转移。

    2015年,随着注射剂技术的审评审批统归CFDA,注射剂的技术转移难度加大,这将会一定程度上降低收购方对注射剂药品批文的热情;而对于仍没过2010年GMP证书,且所拥有的药品批文同类剂型厂家数较多的生产企业而言,其并购价值将逐步回归理性。 (■本报特约撰稿 镜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