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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股权激励迎政策风口
http://www.100md.com 2015年1月28日 医药经济报
     “在国企改革新政策的支持下,2015年将迎来国资上市企业活力的进一步提升”

    依据《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对涉及国资委的重点改革任务,国务院国资委正在制订初步意见。据悉,新政策将于今年一季度以“1+N”系列方案的形式对外发布。面对医药产业新常态,国资背景的上市药企正在积极思考升级策略,迎接即将到来的转型机遇。

    松绑契机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医药行业是充分市场竞争的行业,并不存在高度垄断性,因此国资药企和民营药企面对的机遇和挑战是平等的。“国资背景的医药企业多为上市公司,已经实现了混合所有制的形式,新常态下的医药企业发展必须不断探索如何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管理效率。”

    相较于民营药企,国资背景的医药上市企业由于缺乏市场化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导致公司治理效率低、企业凝聚力差、创新成本高。而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通过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等形式,对管理层及核心员工进行激励。然而,因为治理结构不完善、企业评价机制缺失、经理人市场不健全等原因,同时限于国有企业资产的敏感性,股权激励制度的进展一直非常缓慢。

    记者查阅此前国资委、证监会出台的多个针对国企股权激励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后发现,虽然在2006年之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均允许并鼓励股权激励试点,但随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的相继出台,股权激励尺度愈发收紧。

    “国资上市药企都在密切关注政策层面的走向。”上海医药集团董事长楼定波认为,未来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将是常态,上海国资委已经把国有企业分为三类:竞争类、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医药企业是典型的竞争类企业。

    据悉,“1+N”新政将包括一个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以及三四十个配套方案,根据国企的服务职能进行分类管理,并会对不同的分类性质制定薪酬制度改革、股权激励、公司化治理等热点问题在执行层面给予明确方向。

    业内人士指出,公司化治理的人事制度大原则是,组织部任命的企业管理者参照国家干部管理并进行薪酬分配,而董事会其他成员将从社会招聘或企业内部提拔,按照市场化原则制定薪酬并允许股权激励。

    激活国资药企

    目前,在我国A股上市的国资背景医药企业中,除5家(北大医药、交大昂立、紫光古汉、山大华特、达安基因)属于高校控股之外,包括华润三九、国药一致、中国医药、上海医药、白云山、华北制药等均为国务院国资委或地方国资委实际控制。

    西南证券医药行业首席分析师朱国广指出,除了常规的股权激励外,国资上市药企还可以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对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进行定向增发,将高管的股权与企业业绩挂钩锁定,还可以通过“杠杆”进行企业员工持股等方式,这些都将成为今后主要的股权激励形式。

    创新和完善国有控股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意义重大。2014年7月,国资委选择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作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以及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

    值得关注的是,广药集团也于近日确定股票增发方案,并正式启动员工持股计划。集团董事长李楚源此前曾公开表示,为实现2016年跻身“千亿俱乐部”、2020年成为“世界五百强”的目标,广药必须创新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国资委明确支持进行股权激励,通过管理层持股、股份制改造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据知情人士透露,广药集团员工持股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中高层管理团队基本完成持股,内部资料显示,认购缴款期限预计在2015年6~9月之间,股权激励存续期为36+N个月,时间跨度契合了广药“十三五”发展规划。

    通过股权激励提高企业长期发展竞争力已经成为行业共识,楼定波进一步表示,在国企改革新政策的支持下,2015年将可能迎来国资上市企业活力的进一步提升,从而为国资上市医药企业奠定持续发展的基石。 (■ 张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