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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与放纵:明清艳情小说文化研究.李明军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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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绪论:性别、爱情与艳情

    “欲者,情之应也”

    中国以及其他东方国家与西方国家之性观念相似相通之处

    甚多,皆有曲折发展的轨迹。早期,东西方都将性视为人生之自

    然欲求而加以肯定。在中国,不仅各种房中书将男女之交接比

    为自然阴阳之结合,即是儒家的伦理亦承认男女之大欲,“食色,性也” 。在西方,以古希腊为中心的西方

    文明将性视为生活之自然,将肉体之美与精神之崇高相提并论。

    其后,在大致相同的时期,禁欲主义在东方和西方亦曾盛行一

    时。在中国,宋明理学将儒家的学说加以曲解,将自然之气质

    (人欲)与所谓的天理严格区别,而强调通过对欲望的禁绝来达

    到天理的流行;这种人欲与天理的分别,直接影响了元明时代的

    社会生活,特别是中下层社会的生活。在西方,盛行的是以宗教

    为旗帜的禁欲主义,其时被后人称为黑暗的中世纪。接下来的

    思想解放潮流,东西方都以反禁欲为号召,张扬人性自然欲望。

    在中国,明朝中后期以李贽为代表的思想家,从一般民众立场出

    发,张扬对财货的追求,肯定男女之情欲,从朝廷到地方,从文人

    到市井小商人,无不陷身其中;冲破人欲禁锢的结果是走向纵欲

    的极端。西方著名的文艺复兴运动,则将反禁欲作为主题之一,》。告子

    正名》

    《孟子

    《荀子

    主张让自然力量冲决教诫之约束总之,在东西方文明中,都曾

    一度承认性作为快乐之源泉而又需要适度的节制。

    东西方性观念的差异亦很明显以儒家文化为主导的中国

    文化对性的生育意义甚为重视,在儒家的伦理规范中,特别是宋

    代理学产生后的儒教伦理中,性作为传宗接代的手段这一意义

    得到肯定,任何将性交作为快乐源泉的想法都被认为是欲之放

    纵,而受到严厉的批判。所以,古代讲述房中养生的书籍中也要

    列出专门的章节讲述生殖之道,男女情爱描写更以性交合之乐

    作为底线。也正由于此,明清时代的艳情文学才显得特异,特别

    是明清的艳情小说,彻底放弃了性交的生育目的,专注于性爱之

    刺激和快乐,甚至连同基本的伦理道德一起抛弃。西方文明没

    有将性的生殖繁衍意义舍弃,但从来没有像中国那样将传宗接

    代放到如此显耀的位置。在现代西方学者看来,性本能只服从

    于快乐原则,而生育恰恰违背了这个原则。西方社会之所以没

    有发生像明朝后期那样的过度放纵性欲的行为,是因为性观念

    所受到的禁锢压制无论从时间和强度上来说都远远比不上中

    国。

    饶有趣味的是,正是在忌讳言性的中国,对性的关心程度远

    远超过了西方。在儒家文化一步步主流化的同时,各种专门讨

    论房中术的书籍成批出现。这些专门的房中书和医书中关于性

    的章节,都认为男女之交接如同天地之交接,掌握了一定规律可

    以达到养生目的,甚至可以达到长生不老。在唐朝以后流行的

    各种房中书中,所谓的接阴、采阳术被反复探讨。阴阳理论为不

    同的哲学流派所采用,阴阳交接被认为是世界产生之根本。儒

    家经典之一的《易经》云:“男女构精,万物化生。”①“一阴一阳

    易 系辞下》

    之谓道……生生之谓易。” 道家哲学云:“道生一,一生二,二

    生三,三生万物。” 医家的《内经》云:“阴阳者天地之道,万物

    之纲纪。” 房中书云:“人之所上,莫过房欲,法天象地,规阴矩

    阳。”

    时至今日,社会之进步,东西方文化的相互渗透,使得性观

    念之差异渐渐减少,但是由于传统文化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异仍

    然存在。今天的中国,性仍然非个人之事,时时受社会规范之约

    束,享受纯粹性快乐的机会很少。而西方经历了几次性解放的

    呼唤,性的自由基本上为社会所承认,快乐的追求被认为是性之

    重要目的,性为个人之事而少受社会干涉。

    也正是在文化史的意义上,明清时代盛行一时的艳情文学,特别是艳情小说对性爱的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描写,以及描写中

    所包含的放纵与禁忌的相互冲突和相互包容,就具有鲜明的民

    族色彩。

    对这些小说之归类及命名,向来众说纷纭。人情小说、世情

    小说、狭邪小说、才子佳人小说等,皆有表现男女性爱之内容,而

    又各有偏重。所谓人情小说多以家庭婚姻为主要内容而反映现

    实,多涉及爱情婚姻、男女私情、才子佳人等主题。世情小说借

    描写世俗风情以揭刺现实,以日常生活为主要描写对象,男女之

    情作为生活中之重要因素,必然为描写重点之一,因而艳情描写

    屡见不鲜。狭邪小说主要指清后期专门描写青楼歌妓的小说,或写文人士大夫与妓女的感情纠葛,或讥刺妓女之虚伪狡诈、薄

    修订本

    《洞玄子》,《中国方术考》,第 页,(北京)东方出版社 年

    《内经 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

    《老子》第四十二章。

    《易 系辞 》

    写,专在性交,又越常情,如有狂疾”,为猥亵小说。

    情寡意。才子佳人小说虽亦描写男女之情爱,中亦不可避免掺

    杂性爱之因素,然而基于知己之感的情被放到了最高位置。有

    人以艳情描写之多寡作为归类之标准,将《金瓶梅》归为淫秽小

    说或艳情小说,而将《绿野仙踪》、《野叟曝言》等归为人情或世情

    小说;有人将描写男女情爱的小说按照是否涉及性交分为风情

    小说和****,所谓“风情小说”即后来通称为才子佳人小说

    的一类作品;有人则提出将描写男女情爱的小说分为“言情”和

    “言性”,所谓言性小说,指性描写较多或以性描写为主要创作动

    机的小说,与所谓的纯情小说形成鲜明对照。

    描写男女艳情的小说作品唐前即有,至宋代始成为类型,宋

    代话本小说中有“烟粉”一类,现代学者孙楷第分烟粉为人情、狭

    邪、才子佳人、英雄儿女、猥亵几类,狭邪、猥亵小说即为后世所

    谓艳情小说。鲁迅将烟粉、传奇小说统称为人情小说,将“间杂

    猥词”的《金瓶梅》称为“世情书”;认为人情小说之末流,“著意所

    茅盾认为:

    “所有中国小说内实写的性交,几乎无非性交方法。这些性交方

    法的描写,在文学上是没有一点价值的,他们本身就不是文

    种,台湾天 学。” 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书目》列猥亵小说

    一出版社出版的 种描写性爱的小说统称为“艳情小说”。现

    今所谓猥亵小说指以性为主要内容,有大量具体露骨的性描写、趣味低下的小说。有的学者将猥亵小说分为三个层次,一为全

    写性交,毫无内容,思想荒谬,如《如意君传》、《浪史》、《杏花天》、书店出版社, 年。

    ②茅盾《中国文学内的性欲描写》,《中国文学研究》下,(上海)上海

    九,第 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年

    ①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 篇《明之人情小说》上,《鲁迅全集》卷

    草和尚》等,二为性描写外多少有一点思想价值,如《肉蒲 《灯

    或将艳情小说分为宣淫、诛淫和息欲几类,实际上,皆将

    团》、《弁而钗》等,三为虽有性描写而亦偶有感情,如《痴婆子传》

    等。

    实际上,才子佳人小说对

    淫欲之宣扬和玩味作为创作之宗旨,名为制淫,实为导淫。清人

    黄正元《欲海慈航》引云:“自邪书一出,将才子佳人四字,抹杀世

    间廉耻,而男女之大闲,不可问矣。”

    《金石缘》写富家小姐林爱珠之堕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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