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保健版 > 健康快讯 > 信息 > 正文
编号:13078250
畅销保健食品没那么神
http://www.100md.com 2015年9月10日 健康报
     “酵素,3421万元;乳清蛋白,3402万元;玛卡提取物,2854万元;胶原蛋白,1470万元;氨基葡萄糖,1021万元。”这是今年5月天猫保健品热销榜的前5名产品和销售额。该网站保健品大类的销售总额达到11.57亿元。在微信等电商平台上,这些标有瘦身排毒、美容养颜甚至抗癌防癌等诱人标签的保健食品,同样卖得火热。然而,这些保健食品是否真如广告里说的那样神奇?其安全和功效又该由谁来监管?

    网络卖家都是炒概念高手

    记者看到,某淘宝店铺以科普口吻对酵素进行了如下推介:“酵素在国内通称为酶,对生命和食物起到催化作用。酵素不足时,身体就会出现各种早衰症状或疾病。它是生物催化剂,是维持身体正常功能、促进新陈代谢、进行组织修复等所必需的生命元素。”该店家进而声称,出现便秘、口臭、肥胖、体弱多病、内分泌不调,就说明体内酶不足,“需要补充酵素了”。

    刚退休的梁阿姨对记者说:“我在微信上买的酵素还声称能防治癌症呢。去年春节,我女儿给我买了几瓶,味道怪怪的,说吃了对身体好,能预防胃癌和大肠癌。我吃了一段时间,没觉得身体有什么变化,便秘的老毛病也没好。想看看说明书吧,瓶子上都是外文,我也不认识。”

    记者通过微信联系了一名销售酵素的微商。她介绍,她所销售的酵素中含有“黑金藻”,“黑金藻生长在200公尺深海底,数量有限,非常稀有,可以帮助人体减糖、改善代谢、抵制胃酸”,但当记者询问“黑金藻”究竟是何物质时,她却表示并不清楚。

    曾在保健品行业工作多年的陈先生告诉记者,这些网络食品售卖者都是炒概念高手,比如一度流行的“火山H2O”“雪山水”“小分子活性分子水”等概念,说到底都是骗人的。“水就是水,炒作出再多的新概念,它的本质还是水。”

    普通食材穿上“神奇外衣”

    对于被网络卖家形容为“美容圣品”的胶原蛋白,陈先生说:“人体是不可能直接吸收蛋白质的,需要通过消化系统将吃进去的蛋白质消化分解为氨基酸才能吸收。至于氨基酸在体内是经过化学反应转化为能量,还是再合成人体所需的蛋白质,都说不定。怎么能说吃胶原蛋白就能补充人体的胶原蛋白呢?”

    对于网络售卖火爆的酵素,食品安全博士钟凯对记者说,酵素的本质就是酶,酶基本上是蛋白质,通常只在特定的温度、pH值等条件下才能发挥活性,使用水果或蔬菜发酵获得的酶和人体内发挥作用的酶完全是两回事,宣称吃了酵素就能补充人体必须酶的广告无异于“耍流氓”。

    在网络上被热炒为“男人的发动机,女人的美容院”的玛卡同样遭到了质疑。据一位农业与生物学专家介绍,玛卡就是一种十字花科植物,与萝卜同科。虽然玛卡的确含多种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具备一些增强体力、耐力和抗疲劳的作用,但距离“植物伟哥”的称号还很远。值得一提的是,玛卡2011年5月被列入新资源食品名单,官方界定它只是普通食材,跟萝卜、白菜没区别。

    钟凯告诉记者,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的规定,对于网络售卖的酵素、乳清蛋白等预包装食品,其产品宣传可以对其中所含营养成分等进行标示,但不允许出现预防治疗疾病的内容。

    此外,一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我国对于保健品的功能声称有严格规定,只允许宣传通过审批的功能声称,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批准过能预防或治疗疾病的功能声称。

    据记者了解,2014年11月,国家食药总局发布严重违法广告黑名单,其中就包括武汉三和公司的“玛卡咀嚼片”,该产品上榜的原因就是在广告中自作主张添加了“服用后能改善并提高性能力”。

    从“无处申冤”到曙光在前

    保健食品网络销售火爆,但我国仍未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网络售卖食品中的虚假宣传进行约束和监督,想要维权的消费者面临“无处申冤”的尴尬。然而,这样的情况有望在近期迎来逆转——8月18日,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记者发现,该征求意见稿不仅提高了网络食品经营者的入行门槛,要求其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还明确规定“在食品信息发布上,商家公布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不得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违者监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针对消费者维权中常见的销售平台和经营者“扯皮”的情况,征求意见稿也明确表示,平台提供者应承担销售食品信息审核义务。众多受访专家认为,这些规定如能通过征求意见并公布实施,将是消费者维权的大大利好。

    除法律法规监管外,一些食品安全专家表示,目前网络售卖食品虚假夸大宣传太普遍,仅通过对卖方进行监管恐怕难以获得良好收效,还需要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以辟谣形式对老百姓进行相关科普。

    一位法律专家认为,征求意见稿对经营者和平台提供者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规定很明确,但对监管部门的义务,除罚款外,表述尚不够清晰,特别是没有对监管目标,如出现监管不力情况该如何问责等问题进行明确表述。针对这些问题,记者专门致函国家食药总局申请采访,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没有获得任何回复。 (张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