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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医缓和》“女,阳物而晦时”释义辨析
http://www.100md.com 2015年10月26日 中国中医药报第4379期
     《秦医缓和》为中医学类专业《医古文》课程传统篇目,该篇节选自《左传》。由于《左传》年代久远,文字古奥,对后人的理解带来不便。因之历代注家及教材对一些词句的注解也往往不尽准确,如关于“迟速本末以相及,中声以降。五降之后,不容弹矣”句中“降”注为“下降、减弱”即有违中国传统乐理,而注为“产生”,则合于乐理,文意通达。

    文中另有“女,阳物而晦时”一句,历代注解及各版教材注释皆欠妥帖。关于该句的注释,各家均把重点放在“阳物”上。如杜预注曰:“女常随男,故云阳物。”即指女性为男性的附属物。顾炎武谓:“女,阴也。阴中有阳,其物属火,故为阳物。”杨伯峻注从杜预说而略有敷演:“疑阳物当解作阳之物。女阴男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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