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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752248
药品第三方物流早春甘霖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2日 医药经济报
     正值早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规定取消从事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批准等审批事项,此举无疑是为药品第三方物流业务市场化运作浇灌的春雨。此前,药品第三方物流业务已在全国范围内酝酿若干年,但国家层面并未颁布认证标准,国内也只有不足20个省份出台了当地的药品现代物流暂行标准。

    市场空间有望明显放大

    取消从事药品第三方物流业务行政审批,笔者以为,实际是变准入的认证审批为检查备案:要求企业按照各省现代物流标准建设和提出申请;各省局按照库房GSP认证的程序进行物流库房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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