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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儿中医服务管理须按标准落到实处
http://www.100md.com 2016年10月12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4566期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在总结以往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和日常管理经验基础上,组织制定并印发《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评审标准包括妇女儿童康复治疗管理、妇女儿童中医服务管理等内容,其中,评审标准细化了妇女儿童中医服务管理。

    目前,很多妇幼保健院,特别是县级、二级妇幼保健院,实施的是纯西医医疗保健服务,很少能够让中医融入到日常妇女儿童服务工作中去。究其根源,一是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中对中医服务管理要求不严;二是院领导不重视,没有确立“中西医并重”“无中医不医疗保健”理念;三是不能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开展“西学中”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不少妇幼保健人员对中医药医疗保健工作还较生疏;四是没有专门的中医门诊、中药房等科室,没有专业的中医师、中药师等人员;五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不能针对性地、规范化地做好中医药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指导。

    其实中医药诊疗保健及适宜技术在婚检、青春期、围产期、更年期妇女临床、保健、健康管理方面,在婴幼儿常见病及多发病防治、益智开窍、中医体质辨识等方面都具有独特的作用,往往不需要吃药、打针,可以不花钱、少花钱,有些方面甚至是西医无法取代的。

    如今,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细化了妇儿中医服务管理,要求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按照有关工作规范、技术规范,设置中医诊疗科室,三级不少于3个,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均要提供不少于2种中医诊疗技术服务,中医师具备中医类别任职资格,护士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岗位培训等;二级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2个,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均要提供不少于2种中医诊疗技术服务;能够提供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中医服务等。这一举措无疑拧紧了各级妇幼保健院“中医药”这根弦,给他们施加了管理压力,从而打响中医药妇女儿童服务管理品牌,真正做好、做足中医药文章。

    各地各级妇幼保健院可借妇幼保健院新评审标准印发契机,对照标准,在软硬件上下功夫,创造条件打造、打响妇女儿童中医服务管理品牌,让妇女儿童中医服务管理落到实处。在门诊、病房,在农村社区推广应用各种妇女儿童中医药适宜技术,组织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妇女儿童健康管理,让中医药最大程度地融入到妇女儿童的医疗、预防、养生、保健、康复工作中去。(严国进),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