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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干中医的不吃亏”,基层管理部门应有所作为
http://www.100md.com 2017年3月8日 中国中医药报第4645期
     近日召开的河北省中医药工作会议提出,今年将推动中医药服务提质扩量,将中医院和综合医院区别对待,加大中医院的补偿力度,特别要充分考虑中医诊疗项目收费较低的实际,加大价格调整额度,促进中医医疗补偿政策,切实让“干中医的不吃亏、看中医的得实惠”。

    笔者曾在卫生院中医科工作,当时卫生院给医生的“工资分配制度”是按照“业务总收入的百分比”分配,中医西医一个样。表象上看,这是平等的,实际上,严重对中医苛刻。首先,中医以简、便、效、廉为生,必然患者“消费额”不会高;其次,中医以中药汤剂为主,极少有手术、输液等,必然制约着患者“消费总额”;再有,中医诊疗较少接触辅助检查,其“消费总额”总是被“固定”在中药饮片价格和诊费上。比如,中医诊疗一名病人,支付“总额”在几十元至百元,这是好几天的“总额”,西医诊疗一名病人,输液一天则是几百元,一天则是中医接近一周的“总额费用”,按比例发奖金,中医明显所得甚微。

    部分县级人民政府没设有专门的中医药管理部门,绝大多数靠卫生计生部门设立的中医科管理,这种“一个科取代一个部门”模式导致中医药行业“发言受阻”,中医诊所、村卫生室中医人员、药店坐堂医、卫生院中医科等被迫“按照指令”做事,靠“病人信任中医”这“硬功夫”维持生计,甚至一些中医人员被迫“爱上开输液处方”,近乎“挂羊头卖狗肉”。

    笔者认为,要真正让干中医的不吃亏,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要有所作为,切实督导本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通过“大众化”“公开化”征集中医药行业意见,探索出利于行业、医务人员、病人的“三利于”收费机制和操作规范等,不管是医保报销制度,还是职称评审以及社会评价等,都该让中医药行业有自己的“专属权”。否则,“让干中医的不吃亏”将沦为空话。(梅松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