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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容易脱身难
http://www.100md.com 2017年5月13日 《祝你幸福·午后版》
     她惊吓得黯然失色,目光像泼出去的水一样散开。

    他恶狠狠地告诫道:“永远别偷看。你一定是认出我来啦,你这个愚蠢的笨蛋!好吧,你不会活下去讲给别人听的!”

    她早已吓得动弹不得,只是拼命地想要躲开他,捂在嘴上的手在无助地抽搐,却说不出话来。里克把手枪更紧地抵住她下垂的胸部下方,开了两枪,子弹斜着朝右上方射入。她的手紧紧捂在嘴上,痛苦和恐惧使她脸上令人揪心地抽搐一阵,摇晃着身子无声无息地倒下。

    里克俯身望着她,握着枪仔细倾听了片刻。除了闹钟慢悠悠发出沉闷的滴答声,没有别的声响。枪声不大,同折断一支铅笔的声响差不多。也许别的房间里有人,他迫不及待地想核实。他审慎地四处看看,没有发现别人,这才放松下来,咧嘴笑了。

    接着他麻利地继续实施这个闪电计划。他洗劫这家,打开所有的抽屉和柜子乱翻一气,把里面的东西全倒出来,拣值钱的塞进一个枕套里。

    完事后他下得楼来,把装着劫有财物的袋子哗啦一声扔在厨房地板上,就在后门那儿。他打开门,让它半开着,再把手枪扔在门口。他站在那里,笑着欣赏一番自己的机智。愚蠢的警察会认为案子是一个小偷做的,他杀了女人,洗劫了屋里的财物,后来心里害怕,便扔下东西从后门溜了。警方可以很容易地查出手枪是某个行事怪异的流窜犯的,此人早有案底。

    他回到厅里,女人躺在那儿,俨然一堆累赘的烂肉。他透过窗帘窥探窗外,雨停了,街上没有一个人,天色蒙眬,一片昏暗。他戴上墨镜,站立片刻,又走到女人身边,刻意朝她脸上踢了一脚,哈哈大笑,然后打开门。

    他已走到半路上,却吃惊地站住了。人行道上有个小个子男人走过来,距离石板小径不到10英尺之遥。他的切诺基后面不远处停着一辆汽车。里克马上悟到这是怎么回事:刚才窥探窗外时他没有注意到这辆车停在街边,而就在他去踢女人之际那人从车上下来了。他是谁?更要紧的是,他要到哪去?里克极想赶快躲回屋内,但是为时已晚,那人已经看到他了。

    但是他那无所不能的脑袋立即想出解救办法。他站住不走了,佯装在倾听那女人从半开的门里对他说话。他说:“再次感谢你,安德森太太。”说到这女人的名字,里克差点儿又笑起来,他是在她信箱上的一个小牌子上看到的。他回身来到门廊,手放在门把手上,让门打开一个几英寸的缝隙。“真的很抱歉……”他彬彬有礼地打住让她先说,边听边点头,知道那个人行道上的小个子男人已经放慢了脚步,正在好奇地打量他。里克不予理睬。“嗯……我明白……请相信我。我也很抱歉。啊……”他有几分悲伤地大笑道,“我去别处问问好啦。不过还是要谢谢你。再见。”他很有男子汉气概地补充了这几句,随手关上门,知道弹簧锁会自动锁上。

    人行道上的小个子男人还在望着他,走得很慢。这时里克心中突然无名火起,他暗暗发誓这次绝不能再留下一个活口出来作证,无论被人认出的几率是多么小,也不考虑干掉对方会多么费事儿。他已经机智有效地平息了这个笨蛋的疑心,让其明白自己在这儿干什么。现在要做的是把他弄到切诺基上,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因为有合法的职业,他兜里装着一把有枪照的手枪,足以让人乖乖就范。这个惹是生非的家伙必须去死!

    他一句话便截住了小个儿。这人简直就是一条瘦成皮包骨、看起来十分无辜的蛆!“能否告诉我J.E.萨尔马斯住在这儿什么地方?”他彬彬有礼地问,“安德森太太告诉我,她从来没有听说过此人。”

    小个儿紧蹙了一下眉头,“安德森太太那样说?这很奇怪。我是说,她在这儿住了一辈子,常出来走动,而且认识这条街上的每个人。安德森太太是一个挺不错的女人,心眼儿好,说话平和”。

    “你认识她?”里克问,一只小闹钟发出的叮当响声在脑海里回荡,“是啊,她很好。”这个讨厌的小侏儒到底是什么人?以前我在什么地方见过他吗?他的手僵直地伸到衣袋里去掏枪。他也觉察到小个儿在盯着他,目光飞快地瞥过他衣袋里凸出的手。他笑道:“哎,我想我得回去重拿一份更靠谱的地址。”

    里克扭转身子,看看会不会有个正巧趴在窗口往外瞧的人看到他强迫这个小矮子上他的切诺基。就在这时,小矮子令他吃了一惊。

    小个儿突然以绝望的哽咽腔调冲里克说:“哎,你能不能让我搭车到市区去?”他悲哀地苦笑,“我那部该死

    的破车在街那头坏啦。我是勉强让它滑过来的”。

    里克痛快地应承道:“没问题呀。没问题!”他在心中暗自庆幸,天呀,真是时来运转啊。给这个惹是生非的小子脖子上狠狠地来一下,然后顺着高速路往郊外开,在拐弯处打开车门让尸体飞出去,讓它在黑暗中翻过护栏掉到下面的河里。就这么简单,而且这全是小矬子自找的。

    他们离开静谧的小街开上大马路,再向西驶去。这一段路上他有很多机会在到达交通拥挤、常塞车的区域之前把小个子打死扔下车去。不过他要慢慢来……

    3

    在一个十字路口,一名警察站在再次下起来的细雨中指挥车辆通过。里克减速到规定的25英里时速,他很聪明,不会在这个时候出纰漏。可是,就在车快开到警察身边时,小个儿突然竭尽全身微薄之力双手抢过方向盘。他人小,力气自然也小,但是这一举动令里克猝不及防。不等里克回过神来作出适当的反应,方向盘在他放松的手里空转一圈,车子呼啸着砰地撞在一根电线杆上。

    撞击令里克头晕目眩,一时动弹不得。小个儿却打开车门跳到路上。警察过来了,很恼怒,大叫大嚷着。

    小个儿尖叫道:“小心这个人呀!他很危险。他刚刚杀死了约翰·安德森太太,认为安德森太太看到他杀了我的出纳。”

    我的出纳!听到这话,里克愣住了,这么说,他以前见过这小子,是在踩点的时候。他开始行动,但是警察已来到他身边,手里端着硕大的警务手枪。这个警察不是胆小鬼,也一点儿不傻。

    警察冷冷地说:“下来,伙计。”

    强烈的恐惧令里克清醒过来。他狂怒道:“他是一个傻瓜。这个蠢货让我拉他一段路,却弄得车出了事。我是推销员,去找安德森太太是为了正事儿。”

    这时小个儿插进来,兴奋得手舞足蹈,“不错。是这样,警官。我吃完午饭回去便发现我的人死了,保险柜打开了。我想起今天是可怜的凯利留下来接待安德森太太的日子。她总是趁中午别人都不在时来。要知道,警官,她对自己的——自己的毛病有点儿敏感,而凯利是唯一能同她沟通的人。她今天来时正好撞见这家伙抢劫,却没有看见可怜的凯利。她离去是因为不愿同别人打交道!我认为她根本不知道这个恶棍杀了人,但是——”

    里克咆哮道:“你这个恶语伤人的傻瓜!”他提醒自己他们没法子找到于他不利的证据,这才不至情绪失控。他们当然会发现她死了,可这个小矬子自己也得承认他们离开时她还活着!“我压根儿没有伤害你的人,也没有杀安德森太太。出门时你听见我跟她说话来着——”

    “不错。”小个儿插进话来,突然乐了,“正是由于这个,我觉察到你是一个骗子,想隐瞒什么事情,所以我才坐到了你身边。我上门来找安德森太太是因为,哎,她没法儿接电话。看到你出来我就有点儿犯疑,若不是你停下来跟她说话,我本会忽略这件事情,会放过你。其余的事情是我推理出来的。看到你的手在衣袋里握着枪,我心里就有谱啦。我可以断定你的车子是偷来的,所以我故意让你载我一段路,这样我就——”

    小个儿的笑声令里克心里直发毛,他咆哮道:“你这个傻瓜!我离开时安德森太太还活着,我还同她讲话来着——”

    “没错。不过她没有吭声。她不说话的原因是她不会说!这就是她不用门铃而用信号灯的原因,如果你看到也会想到这一层的。这就是唯有凯利能同她交流的原因,只有他能用手语与她沟通!明白了吧,自作聪明的混蛋,安德森太太没有跟你说话,因为她是聋哑人,生下来就是!”

    里克惊慌失措,六神无主。求生的欲望使他忘记一切,甚至想不起来自己还有枪。他绕过车子,痛苦地急忙朝着可以藏身的街角奔去,想逃命。警察的子弹打断了他的腿,他凄声尖叫,倒在街上。

    “自作聪明的家伙,”小个儿说,“你不过只是死囚监狱里的一块木头而已”。, 百拇医药((美)威廉·赫尔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