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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药证”与“理法证”
http://www.100md.com 2017年8月30日 中国中医药报第4741期
     疾病的证候,通常具有一定的规律性,通过四诊,可以把有规律的证候,系统地分别归纳为若干类型,作为识别疾病的方法及辨证论治的依据。如伤寒的六经证候,温病的卫、气、营、血证候及三焦证候,这些均属证候分类。从方证关系讲,证分为了“方药证”与“理法证”,或说“经方辨证”与“病机辨证”。

    “方药证”即“经方辨证”,实际是中医学中最早的一种辨证模式,是以辨方证为主,以方证相应为模式的经验式辨证方法。临证时须将病人的症状与已知的经方方证相对照,辨别二者是否对应,再加以施治。如《伤寒论》中有“病与方相应者,乃服之”的记载,并有“柴胡证”“桂枝证”的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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