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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癌筛查建议
http://www.100md.com 2018年4月27日 生命时报
     开栏的话: 癌症筛查可有效发现早期癌与癌前病变,从而改善疾病治疗效果、降低死亡率、提高病人生活质量。但什么人应该查,什么时间查,查什么?很多人卫不清楚。为此,我们特与上海市抗癌协会合作推出本栏目,给广大读者具体指导。

    宫颈癌的发病率高居中国女性肿瘤第二位,仅次于乳腺癌,有“红颜杀手”的称号。我国宫颈癌每年新发病例近10万例,死亡人数约3万例,相当于每天有约80名女性因宫颈癌去世。因此,及早筛查意义十分重大。

    高危对象:已婚或有性生活史3年的女性。

    筛查建议:1. 21~29岁采用宫颈细胞学检查,每2~3年1次;2. 30~65岁采用宫颈细胞学检查,每3年1次;或者HPV与宫颈细胞学联合筛查,每5年1次;3. 筛查结束时间:大于65岁且既往多次检查均为阴性的,不需再筛查;若曾诊断为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病史者,再持续筛查20年,筛查频率视病情定;4. 接受过子宫全切术的女性(无宫颈),且过去20年里未曾有CIN2、CIN3、原位癌或癌症的女性,不需要检查;5. 接种过HPV疫苗的女性,遵循特定年龄的建议(与未接种疫苗的女性一样)。

    预防建议:1. 接种HPV疫苗;2. 不吸烟或戒烟;3. 安全与健康性行为;4. 及时治疗生殖道感染疾病;5. 增强体质。▲, 百拇医药(上海抗癌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