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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盲目妊娠的误区
http://www.100md.com 2018年5月30日 北京晚报
     孕妈课堂

    供图/视觉中国

    顺利度过妊娠期,生育一个健康的宝宝并保证母子平安,是每对夫妇最大的心愿。但是,并非所有妇女都适宜妊娠。伴随二胎政策的放开,一些经产妇尽管生育一胎时过程较为顺利,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经产妇们患上糖尿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异常、免疫性疾病等内科合并症的风险也会增加,如果再次妊娠,极有可能会加重上述疾病并危及生命。

    做好孕前身体评估

    不论是初产妇还是经产妇,每名妇女在决定要宝宝之前,都应做好孕前身体评估工作。孕前明确患有内科疾病的女性应该进行疾病评估,明确是否适宜妊娠,以及妊娠后用药等情况。

    学会让医生帮助自己,信任医生。没有进行孕前评估的孕妇要在妊娠12周内尽早到产科及相关学科进行孕期检查,这样有利于早期发现疾病并进行早期防治,降低风险。怀孕以后一定要按照医生的嘱咐,定期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可以及早纠正。

    切忌对医生隐瞒病史和自主停药。患有不宜妊娠疾病的孕妇如果隐瞒病史,会造成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帮助,此外更不能妊娠后自主停药,这可能导致疾病恶化,甚至死亡。

    部分疾病不宜妊娠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妇幼保健院围产保健科主任医师沈汝冈向记者介绍称,有的妇女在孕前就已经患有糖尿病,并发严重心血管病或肾病、眼睛的病变等,这类患者其实并不适宜妊娠。因为一旦妊娠,容易发生胎儿畸形甚至胎死宫内,而且孕妇自身的生命安全也无法得到保证。

    有一些患者妊娠后,由于害怕胰岛素对胎宝宝产生不良影响,在用药时不遵医嘱,并且没有做到按时监测血糖、合理饮食和运动,这种情况下,对母婴的健康也会造成严重危害。严重的高血压患者同样也不适宜妊娠。

    沈汝冈举例称,有一名患有家族遗传性高血压的患者,曾经2次胎死宫内引产后第三次意外怀孕,这名患者孕早期为了不影响宝宝健康自行停药,最终导致孕12周在家中脑出血死亡。

    另外据沈汝冈介绍,以下心脏疾病患者也不宜强制妊娠:第一,心脏病变严重,心功能Ⅲ级或Ⅲ级以上者;第二,有过心力衰竭病史者凡是胸廓畸形严重,心脏明显肥大、肺活量低于1000毫升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患者病情较轻,可以继续妊娠者,为预防心脏及呼吸衰竭,孕20周后,应定期随访肺功能和动脉血气分析,以了解孕妇的心肺代偿情况。妊娠后期,肺活量<600毫升者,应及时终止妊娠。);第三,紫绀型先心病(右向左分流型)或肺动脉高压、伴咳血者,近期内有细菌性心内膜炎或活动性风湿热者;第四,联合瓣膜病变者,感染性心内膜炎或心肌炎未经治疗者;第五,ECG示严重心率失常、心室肥厚、心房纤颤、重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速难以控制者、心肌损害明显者;第六,心功能检查,射血分数(EF)≤60%,心排血量指数(CI)每分钟≤3.01/m,未经手术纠治的心脏病患者,或虽手术未能改善心功能者。

    另外,罹患肝硬化失代偿;慢性肾脏疾病伴严重高血压、肾功能不全者,和其他不宜怀孕的严重内科疾病患者,也应理性孕育。

    刘梦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