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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中医药法 提升中医人才培养质量
http://www.100md.com 2018年8月3日 中国中医药报第4922期
     福建中医药大学校长李灿东:

    中医药法及其配套制度的实施体现了“放管服”精神,对于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发展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各省出台的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细则,针对有技无证的中医从业者,实行无学历要求、无笔试要求的考核办法,改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为专家现场集体评议的考核,打破了中医类别医师准入的制度藩篱,给很多常年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拥有一技之长的人带来更多机遇。

    目前,依法振兴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氛围已基本形成,未来中医人才培养必须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以服务健康为导向,构建以中医为主体的学术传承和人才培养体系。

    构建符合中医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人才评价体系是中医人才培养的出发点和指挥棒,要改变套用现代医学方法评价中医人才的现状,尽快建立适应于中医人才特点的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

    构建个性化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虽然,现代高等教育使中医药人才培养实现了规模化,但人才培养模式仍显单一,不利于中医这一专才的培养和中医学术传承。因此,赋予高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充分发挥现代院校教育和传统师承相结合的优势,积极探索中医专才培养模式是十分必要的。

    要着力完善医教协同体制。实践对医学生培养十分重要。如何在总结“规培”经验的基础上,重新构建符合中医思维特点的实践教学模式十分重要。建议出台相应的政策,加大对中医临床教学基地的投入,着力解决中医人才培养与人才出口不能衔接的问题。

    中医药高等教育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和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培养高素质的中医人才,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使命。(本版文字由记者张梦雪 实习记者董俊彤 孙天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