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生命时报》 > 2018.11.23
编号:77027
法管疫苗,才能防患未然
http://www.100md.com 2018年11月23日 生命时报 2018.11.23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此次拟实施的疫苗管理法,明确提出对疫苗实行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并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近几年,疫苗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山东疫苗案、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一次又一次敲响疫苗监管的警钟。这部专门管理法规的出台,可以看成是单一违法行为被严厉惩处之后,主管部门决心跳出一事一议的层面,建立“长久立”的防患机制,尽快实现治标又治本。

    众所周知,疫苗是用于健康人疾病预防的一道屏障。它的关键作用在于能形成群体性的免疫保护,对公众,尤其是儿童享受健康生活极端重要。因此,疫苗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特别是少年儿童的生命健康,是不可触碰的“红线”。我国的疫苗体系总体是安全可靠的,但凡发现漏洞,必须坚决堵住。疫苗管理法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更是表明国家要从立法到执法全面布控、未雨绸缪,坚决打掉任何伸向疫苗安全的黑手。

    这次修法,将过去分散在多部法律法规中的疫苗管理规定集纳于一,在提升法律层级的同时,使疫苗监管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梳理可以发现,征求意见稿亮点颇多,其中有两个关键词:广和严。

    内容涵盖更广泛。《征求意见稿》共分十一章,覆盖疫苗的研制和上市许可、生产和批签发、疫苗流通、预防接种、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各环节,实现了全链条统筹整合,使监管体系健全、顺畅。同时,明确职责分工,从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省市药品监管部门,一直细化到县级卫生部门,各安其位、各守其责,可有效防止部门间因权责不清发生“踢皮球”。

    责任规定更严格。《征求意见稿》对疫苗生产企业的责任规定更为严格,比如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报备制度等。在罚则部分,《征求意见稿》除作出常规处罚外,对于较严重违法行为,还会没收企业关键人员违法期间在本单位的收入,把安全管理责任砸实在具体人员头上,并规定问题疫苗受种者可要求惩罚性赔偿,让法律长出牙齿,形成震慑。

    可以说,疫苗管理法公开征求意见,不仅为行业修正经营活动提供了章法依据,更为万千家庭筑起了安全底线。相信在法律护佑下,健康中国的“免疫屏障”定会愈加坚固。▲, 百拇医药(商 \u65f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