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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家人选择安乐死
http://www.100md.com 2019年7月26日 科普时报
    

    2018年6月7日,台湾著名体育主播傅达仁在瑞士实行了安乐死。晚年的胰腺癌一度让傅达仁痛苦不堪,而在近日公开的他的临终视频中,伴着家人们的歌声,他几口喝下安乐死的药剂,慢慢靠倒在了儿子怀里。随着这一视频的发布,“安乐死”这一话题再度引起人们的热议。

    人们普遍认为,安乐死就是以吃药或打针的方式结束生命。其实,安乐死可以再分为消极安乐死与积极安乐死。

    消极安乐死是指对于生命将尽遭受病痛折磨的危重病人,依照病人及其家属的要求,停止抢救,终止一切维系其生命的措施,使其自然死亡。目前,消极安乐死已经较为普遍地实施了。

    积极安乐死则是针对难以救治、苦不堪说,痛难言停的病人,在病人及其家属的要求下,由医生用过量的麻醉剂或者其他致死药物使其结束生命。积极安乐死目前在国内尚未合法,且饱受争议。后文中我们所提及与探讨的“安乐死”均指“积极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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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安乐死的理由无需多言。当有一天,病痛的折磨让你的生活黯然失色,繁杂的医疗措施让你的尊严不复存在,既已知晓无药可医,明日复明日,等待你的只有无止境的不堪忍受的痛苦,那么或许,安乐死是一个更有尊严的,体面的与世界告别的仪式。

    然而,在讨论安乐死时,我们不得不面对以下伦理问题。

    人有选择安乐死的权利吗?

    《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传统的伦理道德认为,人们应当持有积极的人生观,选择安乐死是一种消极的人生态度,并且,自己离去,获得解脱,亲友却要承担失去的痛苦与社会舆论的压力甚至谴责,这是不道德的。但是从人权的角度思考,人人都享有生命权,也理应享有生命利益支配权,也就是说,人们应当有选择自己结束生命方式的权利。

    安乐死合乎人道主义精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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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倡安乐死的人认为,让病人在生命的最后时间里承担难以忍受的痛苦是不人道的。而同样从人道主义出发的反对者认为,安乐死就是杀人,人为地终止生命,这违反了人道主义“保障人的生命”这一基本原则。

    安乐死是否违反了医学伦理?

    我国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是: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在医疗诊治活动中不使患者身心受到损伤,把对患者健康有利放在第一位并为患者谋利益,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独立而平等的人格与尊严,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安乐死似乎既违背了不伤害原则,又遵守了尊重患者自主权这一原则。

    在重重伦理困境中,最难的不是在是与非中做抉择,而是在善良与善良间寻找一个最优解。可是又哪里有一个真正的正确答案呢?

    安乐死合法化的阻碍不仅限于伦理问题,还要考虑的是,当安乐死被推广开来,原本的“死的权利”会不会扭曲为不拖累家庭的“死的义务”?安乐死会不会成为不法之徒剥夺人生命的武器?会不会有人以此为借口直接放弃对病重家人的救治?会不会使家庭成员原本紧密的关系变得疏远……

    其实,当我们谈论安乐死时,我们都是在为如何结束生,开启死做选择。真的到了病痛让人难以忍受之时,你会为自己做怎样的选择?

    家人选择安乐死,你会支持吗?

    (作者毕业于山东大学药学院,现就读于北京大学健康传播专业), 百拇医药(秦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