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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也要保护隐私
http://www.100md.com 2020年4月10日 生命时报 2020.04.10
     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得到基本控制,各地正在有序推动复工复产,进一步解除限制措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与此同时,电信网络诈骗似乎有了抬头之势,近期时有发生。不少人开始担忧,疫情防控期间被收集的个人信息,会不会出现泄露,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这些可以精准勾画个人身份甚至行动轨迹的信息数据,能否得到妥善保护和处理?

    确实,因疫情防控需要,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针对个人的信息登记和活动监控在各地都有展开。从超市到药店,从小区物业到公共交通,再到街道社区、工作单位,都要求个人填写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甚至活动行程、接触人员等情况。在严防疫情扩散的特殊时期和特定场景下,要求公民提供部分信息是为了防疫大局考虑。但这些信息毕竟涉及大量个人隐私,一旦外泄,将产生恶劣后果。

    比如,曾在疫情高风险地区停留的人员,可能因为信息泄露遭受歧视和侵害。一些已经治愈的新冠肺炎患者,也可能因此遭遇居住社区的排挤,以及来自网络的围攻,进而影响正常生活,甚至带来个人和亲友在名誉上的损失。此外,个人信息一旦泄露给不法分子,不仅会给其实施电信诈骗提供便利,直接威胁信息主体的财产安全,而且在此特殊时期还可能引发新的网络次生灾害和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对公共安全带来威胁。

    因此,严防疫情的同时,也要严防个人信息泄露。如何对个人信息妥善保存、转移和处理,是每一个信息收集单位的责任,必须建立相关机制,杜绝任何可能发生的工作疏漏。

    尽量做到最小化收集个人信息。根据中央网信办发布的通知,收集联防联控所必需的个人信息应参照国家标准《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坚持最小范围原则,收集对象原则上限于确诊者、疑似者、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一般不针对特定地区的所有人群,防止形成对特定地域人群的事实上歧视。过大范围、过度数量收集个人信息,不仅增加收集人员工作量,也增加了数据安全维护的成本和数据泄露的风险。因此,除去防疫必须的部分信息外,对可能造成隐私泄露的重要信息,在收集时一定要坚持审慎态度,尤其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更要提高保护意识,严防可能出现的骚扰和伤害。

    消除信息储存和处理系统的风险。收集单位要时常检测信息保存、处理平台和系统的安全性、有效性,对可能出现信息外泄的系统性漏洞,及时发现并做好补救工作。要针对已经出现的网络攻击、窃取手段,第一时间组织技术人员升级、完善系统,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要增强工作人员的隐私保护意识。组织专题培训,学习法律法规中针对公共突发事件期间,个人隐私保护的相关要求,明确不同场景下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处罚规则,促使一线工作人员重视个人隐私保护。▲, http://www.100md.com(商 \u65f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