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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73425
卫生部关于加强对药用胆红素监督管理的通知
http://www.100md.com 1999年10月7日 中国医药网
     【分类号】 4071018910

    【标题】 卫生部关于加强对药用胆红素监督管理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

    【颁布日期】 890626

    【实施日期】 890626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综合

    【文号】

    【名称】 卫生部关于加强对药用胆红素监督管理的通知

    【题注】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药政处(局):

    近几年来,人工牛黄的主要原料胆红素滥用滥销情况十分严重。由于社会上多方经营,轮番倒手,价格猛涨,成了一些人发财致富的热门;一些个体、集体、国营单位都大搞胆红素生产,其原料来源不一,工艺混乱,设备简陋,严重影响产品质量;有的单位只顾局部经济利益,盲目进口胆红素等。为贯彻中央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精神,加强对胆红素的监督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各地药政、药检部门要加强对胆红素的生产管理,建立严格的胆红素的报验抽验制度。除从猪(牛)胆汁提取外,严禁用病人的胆汁和人胆结石提取胆红素。

    (二)严格执行部(89)卫药字第14号文下发的“胆红素质量标准”。销售和使用胆红素必须有药检所的检验合格证明,严禁不符合药用标准的胆红素出厂、销售和使用。

    (三)加强市场管理。销售胆红素必须有包装,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生产单位、日期和质量合格标志。

    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从1989年7月1日起,对进口胆红素实行核发“进口药品许可证”制度,具体审报程序、资料项目按我部(87)卫药字第34号要求办理。,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