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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73723
关于对中药饮片减税问题的通知
http://www.100md.com 1999年10月8日 中国医药网
     【分类号】 4071078713

    【标题】 关于对中药饮片减税问题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颁布日期】 871226

    【实施日期】 871226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药品监督管理

    【文号】

    【名称】 关于对中药饮片减税问题的通知

    【题注】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税务局:

    近据国家医药管理局反映,过去,对中药饮片是按照税务总局(86)财税营字第047号《关于加工、生产中药饮片免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暂免征收产品税的。今年对中药饮片改按“药品”征收增值税以后,取消了过去的减免税规定,致使税收负担上升过大,企业难以承受,要求对中药饮片仍按照原来的规定给予免税照顾。经研究决定,为了扶持我国中药事业,并适当兼顾国家财政收入,对医药生产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从1987年7月1日起至1990年12月31日止,给予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增值税照顾。

    请依照执行。,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