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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73798
http://www.100md.com 1999年10月8日
     【分类号】 2360039202

    【标题】 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

    【颁布日期】 920620

    【实施日期】 920620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卫生监督类

    【文号】 卫生部令第21号

    【名称】 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题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障卫生统计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卫生统计在多层次决策和管理中的信息、咨询与监督的整体功能,更好地适应我国卫生发展与改革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卫生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对卫生资源的投入、分配与利用,卫生服务工作及其效益,人民健康水平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实行统计咨询与统计监督。

    第三条 各级各类卫生事业单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私人开业机构和个体开业人员,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卫生统计调查资料。

    第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有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把统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