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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373816
浅淡中心摆药的药品存放与建立
http://www.100md.com 前卫药学杂志
     袁 璐 (155医院 开封475003)

    目前,各大医院的住院病人用药,都是由中心摆药室将药品(口服药)摆入小药杯中,由护士亲自查对后,将药品逐次发放给病人。由于中心摆药的工作性质,药品基本上都是拆开原包装瓶,倒入磨口或普通玻璃瓶或药杯中,按医嘱单摆入小药杯中,这样工作起来简洁、方便、快速,但却带来了一个极大的隐患,这些药品如果保存下当,在给病人使用之前这个期间的质量就难以得到有效保证,现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报告如下。

    1 存在的问题

    药品的外观形状发生变化,如片剂的裂片、变色、粘连等。药品的水分超标。药品的微生物超标。

    2 原因分析

    2.1 药品的贮存条件发生改变:密封和密闭、避光是药品贮存的最基本条件,拆开原包装,将药品装入磨口或普通玻璃瓶中,其密封程度已大不如原包装,若将药品装入药杯中,就不存在密封的问题了,这样容易使药品吸入空气中的水分、氧气、二氧化碳、光线等,使药品潮解、粘连、裂片、变色、分解及水分超标,被空气中的微生物污染,使药品的微生物限度超标。以上原因可以使药品提前失效。

    2.2 管理上的一些漏洞:瓶中尚未摆完的药品又重新装入新拆包装的药品,致使瓶底的药品不能及时摆出,易产生过期失效、变质药品。装药的玻璃瓶多次开启、长期使用未清洗、消毒等,使药品易被微生物污染。带有铝箔包装的药片,由于小药杯太小,一般都是摆药人员将药品从铝箔中抠出,再摆入药杯中,给病人服用,这样,由人为因素(个人卫生)也可引入微生物,污染药品。

    2.3 无批号、标签的隐患:一般摆药室装药的玻璃瓶往往只有药名而无批号及生产厂家,因为原包装已丢弃,无法确认瓶中药品的批号、生产厂家、效期,这也容易出现过期药品。即使瓶中药品不过期,但没有批号的药品本身就不规范,如果病人服用了这些药品出现身体不适或副反应而引发医疗纠纷,在无确定原因时,病人认为这些药品已经失效,身体不适是由于使用失效药品所致,而医院又无法举证这些药品尚未失效,因而也就无法妥善解决此类医疗纠纷。在全民法制观念不断提高的今天,这绝不是小题大作,应引起医院各级领导的足够重视。

    2 建议

    2.1 拆原包装时,一定要注意用药的数量,一般倒入玻璃瓶的药品尽量当天或3天内用完,易吸潮、风化的药品瓶中应加入干燥剂。

    2.2 先进先出,要等瓶中的药品摆完后,再装入新的该药品,尤其是批号、生产厂家不同时,更应该这样。

    2.3 及时清洁玻璃瓶及摆药用具。

    2.4 应使用棕色磨口玻璃瓶,防止药品因光照而变色、分解。

    2.5 用不干胶纸将每次装入玻璃瓶的药品名称、批号、厂家写好贴在瓶上,重新装入药品时应及时更换标签批号。

    2.6 摆药室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药品的质量,防止过期、失效、变质药品应用于病人。

    以上措施可避免药品使用过程中影响药品质量的一些不利因素,减少药品的浪费,保障住院病人的用药安全。,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