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医药 > 中药专业 > 中草药汇编 > 中药大典 > 动物类 > 蜈蚣
编号:10503329
蜈蚣等法定计量及毒性调查
http://www.100md.com 《时珍国医国药》 2000年第2期
     作者:刘本俊 谢军

    单位:刘本俊(安徽省立医院,安徽 合肥 230001);谢军(安徽省立医院,安徽 合肥 230001)

    关键词:

    时珍国医国药000255 执行药物法定计量法,熟悉药物毒性药理,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按法定计量给药,用得恰当,就能迅速达到治愈疾病的目的。超量应用,会增加不安全因素及中毒反应。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合肥地区应用的蜈蚣等三味中药,不仅存在严重的计量问题,还潜伏着中毒的危险性。此次调查的目的是想提醒中医药工作者科学使用毒性中药,并呼吁制定新的计量标准,使用药安全和有效。

    《中国药典》明确规定,药物用量要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因“条”“个”“只”等方面重量差异很大,尤其是剧毒药,不仅影响疗效,而且容易引起中毒反应。目前,合肥地区使用的蜈蚣、守宫、斑蝥,存在着计量不准的问题。为此,我们进行了合肥地区计量情况调查。
, 百拇医药
    1 调查方法

    随机抽样合肥地区13家医院中药房、店,包括省级医院4家,市级医院5家,职工医院3家,个体开业户1家。被调查药品来源,均为中药房、店的待发品。调查方式,以现场询问和现场抽样的方式。随后将样品精密称定。

    2 调查结果

    2.1 应用情况:蜈蚣、守宫、斑蝥全部以条、只作计量单位。其中有一家医院在某一段时间,曾经使用过以g作计量单位,因操作方面原因,半年后改为目前的计量方法。

    2.2 重量情况:大条蜈蚣每条重2.2 g,小条重0.66 g,重量差异约为3.3倍;守宫大条重2.5 g,小条重0.76 g,重量相差约3.3倍;斑蝥有两个品种,南方大斑蝥每只均重为1 g,黄黑小斑蝥每只均重为0.4 g,两者悬殊2.5倍。

    2.3 有关毒理
, 百拇医药
    2.3.1 蜈蚣含有两种类似蜂毒的有毒成分,即组胺(Histamine)样物质及溶血性蛋白质。《本草纲目》云:“蜈蚣有毒,惟风气暴烈者可以当之。”《雷公炮炙论》述:“丸使蜈蚣,先以木末或柳蛀末于土器中炒,令木末焦黑后,去木末、去足、甲用。”

    2.3.2 守宫系地区性习惯用药,《中国药典》未予收载。关于守宫的毒性,古书记述较多。《本草纲目》记载:“守宫,旧云不入药用,近时方术多用之,盖守宫食蝎虿,蝎虿乃治风要药,亦犹蜈、蝎之性。”

    2.3.3 斑蝥为大毒之品。《本草经疏》注:“斑猫,近人肌肉则溃烂,毒可知矣。”《雷公炮炙论》:“丸修事斑蝥,用糯米、小麻子相伴同炒,待米黄黑、出,去麻子等,去两翅、足并头。以血余裹悬墙角上一夜用之,则毒去也。”

    3 讨论

    3.1 合肥地区使用的蜈蚣、守宫、斑蝥全部以条、只作剂量单位,这种计量方法既不符合《中国药典》规定,又存在着量小达不到治疗目的、量大易蓄积中毒的弊端。因此,改变目前的计量方法,势在必行。
, http://www.100md.com
    3.2 蜈蚣大条和小条重量差异甚大,以每条0.66 g计算,2条/d,远远达不到治疗量;每条以2.2 g计算,2条/d,有潜在蓄积中毒的危险。笔者之见,各地的饮片加工厂,可将蜈蚣去除竹片,洁净干燥无菌后粉碎成粗颗粒,均等地按常用量装入泡袋内备用。或者去除竹片,洁净干燥无菌后切成约0.4 cm细段备用。这样既解决了用量差异问题,又可避免患者见到整条蜈蚣的恐惧和服后疑心的心理压力。

    3.3 守宫有一定的毒性,而且对胃粘膜有刺激作用。门诊常有患者反应,服用含有守宫的汤剂30 min后,胃部有明显不适感觉。鉴于这种情况,加强投量的准确性,理显重要。目前以“条”为单位的计算方法,同样存在着用量不足或者超量问题。解决办法可参照蜈蚣。

    3.4 斑蝥毒性剧烈,用量较小,两种斑蝥重量差2.5倍,按“只”作单位,是很危险的。因为南方大斑蝥每只的重量达1 g。《中国药典》规定,斑蝥用量为0.03~0.06 g/d,而服用1只/d就超出规定量近16倍,况且还有服用2只以上者。为安全起见,斑蝥应列为一类专管中药,专人调配,专人管理。

    3.5 统一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思想,特别是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以“条”“只”作计量单位的危害性,抓紧解决剂量不准问题,落实安全和有效的方针和法规。■

    收稿日期:1999-08-23

    修稿日期:1999-09-12, http://www.100md.com


    参见:首页 > 中医药 > 中药专业 > 中草药汇编 > 中药大典 > 动物类 > 蜈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