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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505604
道路交通伤四肢骨折的救治及司法损伤鉴定
http://www.100md.com 《中华创伤杂志》 2000年第10期
     道路交通伤四肢骨折的救治及司法损伤鉴定

    李公伦 李立保 樊宏 于传久 肖卫国 许鸾森 李魁梧 王继伟

    关键词:道路交通伤;骨折;司法损伤鉴定

    1992年 1月~1999年6月,笔者对道路交通伤四肢骨折1 124例进行救治,对1 012例进行司法损伤鉴定,效果满意。报告如下。

    临床资料 (1)一般资料:本组1 124例,男806例,女318例;年龄平均26.4(5~88)岁。闭合性四肢骨折476例,开放性648例。上肢骨折419例,下肢705例。稳定性骨折147例,非稳定性骨折977例。机动车肇事994例,非机动车130例。损伤严重度评分(ISS)平均为12.46±0.12,其中>16者949例,≤16者175例。受伤至入院时间:20 min~72 h,平均4.5 h。住院时间15~158 d,平均34 d。(2)合并颅脑、胸腹、颜面、会阴伤756例。(3)合并神经、血管、肌腱及软组织伤 1 047例。外科处理:清创术648例,2次以上清创286例;减张缝合145例,延期缝合98例,Ⅱ期缝合47例。各种内固定物手术固定1 012例,手法复位、石膏及小夹板固定术112例。血管修补吻合术37例;神经探查松解吻合术90例,肌腱修补吻合术51例。植骨63例,植皮276例,各种皮瓣移植97例。异物清除367例,截肢7例。合并伤均由专科处理。治疗结果及司法损伤鉴定:参照王正国主编《交通医学》四肢交通伤救治标准,本组1 012例经1~7年随访,结果优772例,占76.28%;良196例,占19.37%;差37例,占3.66%;截肢 7例,占0.69%。按庄洪胜等主编《人身伤残鉴定与赔偿指南标准》,对1 012例进行司法损伤鉴定,结果完全或基本恢复劳动能力813例,占80.34%;从事简单工作、生活自理192例,占18.97%;终身残废7例,占0.69%。
, 百拇医药
    讨论 (1)临床特点:四肢交通伤与脊柱、胸腹部伤比较,多呈“离心性分布”,且多为严重多发伤、多处伤;损伤范围广,创伤严重,开放伤感染率高;骨折多累及关节且伴有血管、神经、肌腱损伤。(2)救治原则:①建立“绿色通道”,院前抢救到门诊、病房及手术室,危、急、重伤员直接送手术室,争分夺秒抢救生命。②抗休克同时预防漏诊,失血性休克伤员,除迅速扩容、止血药应用、伤口包扎、血管伤处理外,应警惕其他脏器损伤。③手术时机:开放性骨折应尽早手术,正确稳妥的内固定,不但对骨延迟愈合或骨不连、骨髓炎、创伤性关节炎、瘢痕挛缩性粘连等有积极的预防作用,且有利于血管、神经、肌腱伤的修复。(3)司法损伤鉴定:我院与昆明市公安局联合组建司法损伤鉴定科,按照国家有关伤残评定标准,对损伤进行早期伤情鉴定,对治疗终结进行早期伤残评定,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此,笔者呼吁尽快成立交通事故司法损伤鉴定组织,对维护和推进交通法制法规建设有积极深远的意义。

    作者单位:李公伦(650200 昆明,解放军第四七八医院骨科)
, 百拇医药
    李立保(650200 昆明,解放军第四七八医院骨科)

    樊宏(650200 昆明,解放军第四七八医院骨科)

    于传久(650200 昆明,解放军第四七八医院骨科)

    李魁梧(650200 昆明,解放军第四七八医院骨科)

    王继伟(650200 昆明,解放军第四七八医院骨科)

    肖卫国(昆明市公安局)

    许鸾森(云南大学法学院),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