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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理学角度看“法轮功”骗术
http://www.100md.com 2001年6月17日 中国教育报
从心理学角度看“法轮功”骗术
     从心理学角度看“法轮功”骗术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研究员 傅小兰

    为什么李洪志那一套与科学文明格格不入的歪理邪说能够对其“法轮弟子”有如此深的恶劣影响?为什么一些“法轮功”痴迷者不顾一切地走上绝路?研究这些问题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法轮功”痴迷者盲目、愚昧、狂热的行为动因是非常重要的。李洪志利用人们的从众心理、心理暗示、心理定势、精神崇拜、恐惧心理等,对“法轮功”练习者实现其精神控制。正是“法轮功”痴迷者上当受骗的原因。

    利用人的从众心理,把练习者带入歧途

    从众(遵从)是指在没有直接强制要求的条件下依从群体压力的行为表现,即在受到他人或团体给予的现实的或想象中的压力时,自己的行为和见解发生变化,以迎合团体的行为和见解的倾向。在团体中,使成员的行为和态度一致化的压力是不断起作用的。这个压力有时是显而易见的形式,如来自他人的传播或再三劝说;有时是他人无意而本人却觉得有压力,例如在穿着十分随便的人群中,一个人若穿得过于正式就会自觉有压力。研究表明,凡是客观的真实和正确的标准不能得到的时候,人就从社会的真实寻求自己行为和判断的标准。所谓社会真实表现为其他多数人所持的态度、行为。这样人个行为就会遵从多数人。1951年阿希的从众实验证明,至少有32%的人会“受蒙蔽”而采纳众人的错误意见。“法轮功”利用人的从众心理,到处游说,并把人们分群、分片组织起来,一起“讲学”、“授法”,并使“法轮功”组织的规范转变为练习者自身的信念、态度而内在化。因为人们很自然地会认为,这么多人都信李洪志的“法轮功”,难道这么多人都错了吗?从服从如何达到采取残忍行动呢?米尔格雷姆以“代理状态”这个词来说明,即“加入权威组织的个人,认为自己不是为自我目的而行动;自己只是实现他人要求的代理人。”米尔格雷姆指出,代理状态的最大结果是“个人虽对指挥自己的权威有责任感,但对权威所命令的行为内容无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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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心理暗示,影响练习者的思想与行为

    现代心理学研究以大量的科学实验证明,心理暗示的作用是不能低估的。暗示是人不加批判地接受一种意见、信念,从而导致自己的判断、态度及行为方式改变的心理过程。暗示不以命令、劝说等形式发生作用,而以间接、含蓄的方式产生效果。来自他人或环境的暗示中的权威性,或者暗示者的信任感,均可对被暗示者的行为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使人的生理状况发生某些改变。当“法轮功”练习者进入练功环境,他们的思维、情绪就受到相应的影响。“法轮功”练习者每天无休无止地读李洪志的“经文”、听录音、看录像,使自己多年来形成的对客观世界和自身的正确认识逐渐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置换取代,不自觉地受到全方位暗示驱动,而“走火入魔”,成为被李洪志邪说控制了思想观念的“机器人”。

    利用心理定势,使练习者无法自拔

    心理定势是指以前的心理活动会对以后的心理活动形成一种准备状态或心理倾向,从而影响以后心理的活动。在对陌生人形成最初印象时,这种作用特别明显。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采取精神欺骗的方式,一步步投下强身健体的诱饵,布下“真、善、忍”的圈套,编造“消业——上层次——圆满”的谎言,逐渐把痴迷者禁锢在“法轮功”的牢狱之中,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绞尽脑汁让痴迷者同正常社会隔离开,使其思想形成封闭状态,只听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那一套,其他正确观点和真诚劝慰都听不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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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个人神化,骗取练习者的崇拜

    这里要注意,邪教根本上不同于宗教。宗教大多数都有崇拜神灵的内容,但其神灵都是抽象的、彼岸的。人间的教主充其量不过是神灵的代言人,是先知。比如据福音书的记载,耶稣在世时未说自己就是神。而邪教的一大基本特征就是活在尘世的教主把自己神化。为了能从精神上彻底控制住痴迷者,李洪志妖言惑众,以伪装和骗术来树立权威,让痴迷者对其顶礼膜拜,绝对顺从。李洪志盗用佛教、道教等宗教的名词术语神化自己,宣称其“法轮功”是整个宇宙的修炼大法,是最高佛法。他大搞教主崇拜,开口“大师”,闭口“经文”,仿佛他就是神的化身、佛的化身。他说自己比释迦牟尼佛还厉害,李洪志吹嘘自己“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大功能,“能度人去天国”,“往高层次带人”,甚至能帮助世人渡过“末世浩劫”。信徒们只能靠对教主的忠诚、绝对服从来获得教主的青睐,即使是因此而为非作歹也在所不惜。

    利用人的恐惧心理,把练习者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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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采取恐吓、威逼的办法,使“法轮功”痴迷者的精神完全受控制。他们散布“形神俱灭”论,说只要“法轮功”痴迷者不练“法轮功”,就没有人保护了,就会被魔取走性命,形神全灭。李洪志恐吓“法轮功”痴迷者说,他有无数“法身”,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可以入多层空间,有着巨大的神通法力,从而能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保护和监督。这种谎言,使受其精神控制的痴迷者对李洪志心存敬畏,在精神上制造出了顺则昌、逆则亡的强烈错觉,不得不绝对服从李洪志来求得“成仙”、“圆满”。只要沾上了“法轮功”,就如同和他订了生死契约,思想行动都得听命于他,不能再看别的书,学别的知识。从而把痴迷者封闭在李洪志的“法轮功”设下的精神桎梏之中,使之丧失正常的思维、判断和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

    《中国教育报》2001年6月17日第3版,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