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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第一代领导人对经济发展的新思考
http://www.100md.com 2001年6月17日 光明日报
党的第一代领导人对经济发展的新思考
     党的第一代领导人对经济发展的新思考中共中央党校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石仲泉最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956年党的八大胜利召开,标志着我国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时摆在我党面前的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如何正确处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对此,在党的八大及八大以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曾经发表过非常精辟的见解。这实际上是对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一种新的思考。

    石仲泉说,根据80年代中期查考出的历史档案,毛泽东在1956年接见民建、工商联负责人时,讲过可以考虑实行新经济政策。他说的主要意思是:现在自由市场还有资本主义,地下工厂也是对立物。要使它成为地上,合法化,可以雇工。现在做衣服3个月,最好开私营工厂同它作对。可以开夫妻店,雇工也可以。这叫新经济政策。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过早,到现在社会物资还不足。可以考虑,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条约,20年不没收。华侨投资20年、100年不没收。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

    在这段时间里,刘少奇在1956年底1957年春,也讲过资本主义可以和社会主义相比较、作社会主义的补充的思想。他根据毛泽东的上述的思想,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上作了发挥:如果资本家要盖工厂,是否可以准许他盖呢可以的。我们国家有百分之九十几的社会主义,有百分之几的资本主义,我看也不怕。有这么一点资本主义,一条是它可以作补充,另一条是它可以和社会主义经济作比较。在1957年3月,他还说过:我们现在有一种迷信思想,“我是社会主义,就比私人资本主义先进”,这种迷信思想要不得,一定要去掉。只要我们去掉这种迷信思想,我们有人有钱,社会主义名声又好,有这样优越的条件,只要再加上学习私人资本主义的先进经验,跟着他们搞,就一定会赢。摘自6月6日《光明日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