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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78066
福建福州药店售药新年有新规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月10日
     从今年起,福州市零售药店将根据新的准则开展营业。新准则的具体内容有:

    一是核准经营处方药的零售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称谓为: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其中化学原料药仅限于大型零售企业经营;对不符合中药饮片配方要求,又必须经营少量贵细类中药的,经营范围称谓为:中药饮片(配方除外)。

    二是大、小容量注射剂和粉针剂应执行处方药管理规定,必须有专柜(区)陈列、存放,并经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对医生处方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人员、设施和管理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核准的经营范围应注明“注射剂除外”。

    三是普通商业企业、商场、宾馆中设立的药品专柜的经营范围仅限于乙类非处方药。四是县级以上城镇中的药品零售企业未配备驻店药师(含以上或相关专业同级技术人员)的,只能核准经营非处方药(包括甲类和乙类)。,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