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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杉醇无明显远期毒性
http://www.100md.com 2002年3月28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Mayo医院Andrews等报告,长期用紫杉醇为主的联合化疗(超过12个月),通常不会导致外周神经病恶化,远期骨髓毒性以及其他远期不良反应少。q/#r*, 百拇医药

    Andrews等的研究共纳入Mayo医院的13例癌症患者。这些患者连续用紫杉醇治疗至少12个月,其间停药期少于8周,研究者评估每一疗程治疗后、治疗12个月后以及随访期间不良反应的严重性。q/#r*, 百拇医药

    结果显示,13例患者均有轻中度外周神经病(1或2级),其中仅2例需减少紫杉醇用量。其他病人继续用紫杉醇,外周神经病没有恶化。13例病人中有3例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紫杉醇需减量,但不需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