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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20328
疲劳状态自测有法
http://www.100md.com 2002年4月4日 《健康时报》 2002.04.04
     李子

    1.疲劳的主要诊断标准(1)持久或反复发作的疲劳,持续在6个月以上;(2)根据病史、体征或实验室检查结果,可以排除引起慢性疲劳的各种器质性疾病。

    2.疲劳的症状标准(1)体力或心理负荷过重引起不易解除的疲劳;(2)没有明确原因的肌肉无力;(3)失眠症状普遍存在,多梦或早醒;(4)头涨、头昏或头痛;(5)注意力不易集中,记忆力减退;(6)食欲不振;(7)肩背部不适、胸部有紧缩感,或有腰背痛、不定位的肌痛和关节痛,无明确的风湿或外伤史;(8)心情抑郁、焦虑或紧张、恐惧;(9)兴趣减退或丧失;(10)性功能减退;(11)低热;(12)咽干、咽痛或喉部有紧缩感。

    3.体征标准(1)低热,口腔温度37.5℃~38℃;(2)咽部充血,但无明确扁桃体炎症;(3)可触及小于2厘米的颈部淋巴结肿大或压痛;(4)未发现其他引起疲劳的疾病体征。

    如果你同时具有2项主要标准、6项症状标准和2项体征标准,或累计具有8项以上单纯的症状标准,即可确诊为疲劳状态。 (李子),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