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热点关注
编号:180501
赔不起就抵押亲子 如此"父债子偿"太荒谬
http://www.100md.com 2002年6月17日 东方网
      孩子永远是无辜的。然而,身为人父的龙瑞明因无力赔偿车祸损失,竟将5岁半的亲子龙龙(化名)“赔”给他人,如此“父债子偿”太过荒谬。昨日,在民警和记者的多方努力下,小龙龙终于回到了家。

    龙龙:我被爸爸“赔”给了别人

    前日下午,长沙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接到报警:有人将一个小男孩“遗弃”在长沙县交警大队。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将这个孤独无助的孩子接到了办公室。小家伙在吃完了民警为他准备的晚餐后,一五一十道出了原委。原来他叫龙龙,爸爸龙瑞明带他到长沙县交警大队,办完事后就把他一人留在了这里,说是要把他“赔”给别人家。“我好想家,但爸爸说不要我了!”说到这,龙龙眼里噙满泪花。根据龙龙提供的线索,民警拨通了龙瑞明的电话,谈及儿子,这位父亲草草敷衍两句便挂断了电话。民警又打通了龙龙姑姑家的电话,谁知其姑父冷冷地说:我们不要他了。

    龙瑞明:撇下孩子,我的心都碎了

    前晚8时,记者和民警在聪明的小龙龙的带领下,辗转找到了龙瑞明在解放路聚福园的家。在民警和记者的反复询问下,龙瑞明叹着气说出了自己的遭遇。原来,龙龙的母亲很早就离开了这个贫寒的家,龙瑞明一人拉扯着儿子长大。去年7月,龙瑞明驾车不幸将别人的小孩撞死。前日在交警队接受处理时,由于手头拮据没钱作赔,情急之下,他怀着“一命抵一命”的想法将儿子留在了交警队。龙瑞明告诉记者,这样做实出无奈,丢下儿子那一刹那他的心都碎了。经过民警的严肃教育,龙瑞明检讨了自己的行为,表示不会再遗弃龙龙。

    法律专家:贫困不是弃子的理由

    走出龙龙家那昏暗的小屋,记者心情非常沉重,并为此咨询了有关法律专家。专家表示,龙瑞明的弃子之举于法、于情、于理不容,如拒不接纳儿子,将构成遗弃罪。

    来源:长沙晚报6月16日 作者:李卓,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