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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80517
转变观念 与时俱进
http://www.100md.com 2002年6月17日 国医网
    很久以来,我们谈到的都是“以医疗为中心”,病人是“求”医者,受治者。医务人员往往只注意治病,不注意待人;只注意技术,不注意心理,病人在医治的过程中选择权非常有限,医患关系不够融洽。

    随着新的经济体制和医疗管理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医学模式也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我们的观念也应当转变,必须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观念,这是市场经济体制对医疗卫生行业提出的新要求,是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所要求的,是新的医学模式所要求的,是历史的必然。无论是医院还是个人,只有明白了这种转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才能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推动这种转变的发展,而不是消极、被动地对待、接受这种转变。只有努力保持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才能顺应并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中求得医院的长足发展和个人才智的发挥,实现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实践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在实现观念转变的过程中,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

    第一、强化了职业观念,主动转换角色,由传统的施治者,自觉地转换为服务者,牢固树立服务观念。从患者最盼望的事做起,及时与病人交流沟通,认真诊治,确保医疗质量。开展“病人选医生”,制定便民措施,登记随访病人,电话咨询指导;从患者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改善服务态度,拒收“红包”,谢绝“吃请”;从社会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在职业态度、职业作风、职业纪律上严格要求,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努力塑造卫生单位和医务人员新形象。

    第二、在日常的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换位思考,主动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

    第三、建立有关制约机制,如我院已建立的“病人满意度调查”、“单病种质量控制”、“一次性投诉待岗”等制度,由此来保证“以病人为中心”目标的实现。

    要进一步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观念,需要我们主动适应形势的变化、社会的发展。转变观念,与时俱进,脚踏实地多做实事,真正做一名为患者防病治病的服务者。 (呼吸科 陈强)

    来源:江西省儿童医院《儿院通讯》,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