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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人受重伤免费急救穗启动急救医疗专项基金
http://www.100md.com 2002年6月18日 医业网
     中新网2002年6月18日广州讯:据《信息时报》报道,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州红十字会急救医疗救助基金将于今日起正式启动。

    在广州市区内由于意外突发事件危及生命急需抢救又无经济支付能力者,可向广州市红十字会提出申请医疗救助金。每人每次获得救助金最高可达5000元。

    据介绍,广州市每年都有大批需要急救而又没有经济支付能力的病患者,仅仅通过社会及新闻、医疗机构采取的临时性捐助活动,已难及时有效地施以援助。因此,广州建立红十字会急救医疗救助专项基金,把社会医疗救助活动纳入正常轨道和政府管理公共事务范畴,作为拯救无经济支付能力者的有效措施。目前广州市红十字会已筹集了救助专项基金2221万元,启动之初将从现有基金拿出10%和当年筹集资金的50%作为每年的援助金额。

    据悉,专项基金的新一轮募捐筹款活动也将在20日开始,预计用2~3年时间筹集3000万元。本次募捐结果连同上一轮基金的使用情况将在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审计部门的检查。

    基金管理:设专门账户专人管理

    据了解,广州市红十字会急救医疗救助基金主要通过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民、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以及国外友好团体友好人士的捐助。市政府专门成立医疗救助基金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广州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设有专门账户,实行专人管理。每年年终将通过媒体公布受救助的人员和资金使用状况。

    救助对象:在穗危及生命且无钱者

    救助对象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内突发意外事件造成危及生命的伤害,需紧急抢救而又无经济支付能力者,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则不管是本地人外地人,还是境外人士都可享受医疗救助。对于患者在医疗机构抢救期间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救助基金管理部门只与实施急救医疗的机构结算,不直接付给受助本人。申请办法:

    填写申请表出具相关证明

    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士均可由本人或通过实施急救的医疗机构协助向广州红十会提出申请,如需救人士处于昏迷状态,可由家属或委托代理人向红十字提出申请。申请者先要填写统一颁发的“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申请表”,病患者的抢救费用先由接受抢救的医疗机构垫付,然后要求医院和120向红十字会汇报抢救经过和抢救措施,并出具本人没有医疗费用支付能力的有关证明。,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