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学版 > 医学动态
编号:181496
公立医院体制改革的基本模式
http://www.100md.com 2002年6月20日 健康报
     各国公立医院体制改革按照由计划到市场推进程序的不同,可划分为预算单位、自主化、公司化、私有化四种基本模式。

    四种基本模式涉及医院组织结构的五个方面。一是决策权,即医院在投入、产出和经营过程等方面所享有的自主权。二是市场开放度,即医院面对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竞争程度。三是剩余索偿权,即医院承担法定财务责任的程度,包括享有节余的能力和负责财务亏损的责任。四是责任落实,指医院要对自己的行为和绩效负责。责任落实手段包括直接层级管理和间接管制,前者是运用行政法律手段管理,后者则依靠董事会、合同制等方式监管。五是社会功能,指医院提供某些收益无法弥补成本的服务或提供使社会全体人群受益服务的责任。

    迄今为止,预算单位仍是公立医院的主要组织形式,其实质是医院作为一个政府部门运行,在诸如人员、服务提供、技术使用、工资分配等关键问题的决策上缺乏自主权。自主化模式的实质是放权,主要表现为增加医院管理者日常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公司化改革是在通过公有制确保医院实现社会目标的同时,强化医院法人独立实体地位,模拟私人公司的结构和效率。私有化是“市场化改革”的最极端形式,其本质是医院从政府部门或公共部门直接控制下完全退出。

    从预算单位到私有化,伴随着市场机制作用的加强,医疗机构的决策权逐步加大,市场化程度逐步开放,剩余价值索偿权也逐步加大,责任落实由直接过渡为间接,社会功能由未明确说明、未设立专项基金向明确说明、设立专项基金转化。

    从预算制、自主化到公司化、私有化,并不是公立医院发展的必然轨迹。实际上,一个国家或地区采取的往往是综合上述各种类型的体制改革,只是改革的重点和各类机构所占比例不同。目前,作为中间模式的自主化和公司化改革正越来越多地为公立医院所采用。,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