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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女不堪恶意挑逗动手动脚 状告上司“性骚扰”
http://www.100md.com 2002年7月19日
     昆明7月18日电昆明市民梅女士状告上司对其进行“性骚扰”,成了云南反“性骚扰”的第一案例。在西山区人民法院黑林铺法庭对此案进行第一次听证后,记者于昨日采访了梅女士。

    据了解,梅女士现年30岁,已婚,有个4岁的儿子。1991年,她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云南某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国企正式职工。梅女士说,她是个胆小怯懦的女人,只想平平淡淡过

    一生。不料,自她进入公司计算机中心工作后,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便开始被阴影所笼罩。2000年年中以来,她的上司———计算机中心主任马某在上班时间经常用下流的语言对她进行挑逗,甚至动手动脚。

    “去年9月8日加班,他冲过来抱住我,我实在忍不下去了,拿起身边一把伞朝他打去,他松开手后,我冲出办公室,听到他说:‘你走,你以后再也不用来上班了!’”

    据梅女士的丈夫杨某说,当天早上,他和儿子仍在家中睡觉,妻子突然哭着跑回来,问她为什么,她也不说,只会哭。

    “后来才问出情况,妻子隐瞒了我好长时间。原来妻子就有好几次坐在家中突然哭起来,我很费解。有时想和妻子亲热一下,她竟表现得很反感,让我莫名其妙。现在疑团解开,我非常愤慨,像喉咙里卡了一只苍蝇!”

    因单位对此事的处理让她不满,遂于今年4月12日向西山区法院递交了诉状,请求法院判令马某立即停止对她的“性骚扰”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6月25日,西山区法院黑林铺法庭不公开对此案进行了第一次听证。据了解,梅女士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有被扯烂的工作服和单位领导对此事进行调解的录音。另外,她提出将请证人出庭作证。被告方马某的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证据,即公司对此事的调查结果,称“男女之间确有说话不严肃、不检点的地方,但不存在性骚扰的情况。”

    目前,此事已进入法律诉讼程序。,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