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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鉴定费如何收取应听听百姓意见
http://www.100md.com 2002年8月15日 人民健康网
     据中新网广州8月8日消息,从9月1日开始,广东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有一个比较大的涨幅。涨幅多少?新的收费标准初步定在省级每件1.5万元,已经报到广东省物价局,等待批准。这个标准是10多年前每件事故1800元鉴定费的8.3倍。对此,广东有市民认为,这对于很多家庭,尤其是对一个有病人的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而医院的说法是,可以避免市民滥用权利,并且涨价对医疗机构的正常发展有利。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经过20多年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根据物价变化,对医疗鉴定费作一定的调整也在情理之中。但一次性涨到8.3倍,确实让不少百姓吃惊。据了解,仅广州市包括纳入社会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人员、无业人员、失业人员、孤寡老人、特困人员、残疾人和下岗职工中的困难人员,就约占广州市人口的10%,他们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五难”上,即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子女入学难和法律救助难(新华网广州3月24日电)。广州尚且如此,广东的其他城市特别是粤北也就可想而知了。为了推进贫困人群的扶危济困工作,今年初,广东省有关部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贫困人群体受到政府的重视。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五难”中的“医疗难”却很难得到解决。看病本身就难,如有医疗事故想进行医疗鉴定就更难。

    再者,广东这块土地上还生活工作着数千万打工人群。这些人长年在广东打工谋生,为广东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他们收入低,劳动强度大,生活条件艰苦,疾病自然不少,如果发生医疗事故(这样的事故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要到省级鉴定,他们能承受得起吗?同时,打工仔的工伤事故也不少,有的还造成了终身残疾。如果为了讨说法获赔偿,必须进行有关鉴定,是不是也要交价格不菲的鉴定费呢?

    据了解,广州的医疗急救金最高限额5000元。对此,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赖国光认为,急救金是用于因突发意外而导致生命危险的医疗救助,按一般常规,5000元已基本能满足此种抢救的费用(7月11日《南方都市报》)。我不是医生,但也知道对生命抢救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既然如此复杂(有时还十分困难)的工作,只需要5000元的费用,那对一起医疗事故的鉴定收费怎么能是其3倍呢?假如某起获得了医疗急救金的病例最后变成了医疗事故,患者要作省级医疗鉴定,试问,患者还有支付1.5万元的能力吗?而且患者难以承受的还不仅仅是这笔巨额鉴定费,还有路费与住宿费,甚至还有其他一些灰色费用。如此一来,别说是那些家境贫寒的人,就算是国家的一个普通公务员也难以承受啊!

    另外,我对医院有关医疗鉴定费涨价是为了避免市民滥用权利的说法也存质疑。这种说法很容易让人产生通过巨额鉴定费来封住患者的嘴,诊断错了就错了的想法。因为,如果没有这笔巨额鉴定费就没法取得省级鉴定,只有打落牙齿往肚里吞。《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本来是一个利国利民的法规,但收费过高就会使得许多人因无法进行事故鉴定而使自己的利益受损。医疗事故鉴定费如何收取才能真正保证大多数人的利益?我希望这件事听听老百姓的意见。(朱新美)

    中国青年报 2002.8.14,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