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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198528
新条例将实施 “见死不救”将被视为医疗事故
http://www.100md.com
2002年8月24日
实施新的
医疗事故
处理条例后,会不会导致部分医生怕担风险而不敢抢救病人?记者从中华医学会广东分会获悉,急、危、重病人送到医院时,如果医务人员借故推诿或不负责任将病人转院,延误有效抢救时机的,将可能被视为医疗事故;而属于抢救行为的,则不属医疗事故。
拒绝收治、无故转院均是违法
据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