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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惹官司法院一审宣判:协和医院输了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0月17日
     因被告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不到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今天缺席宣判一桩医疗损害赔偿案(本报于3月24日曾作报道),一审判决该医院赔偿北京郭女士医疗费等2.3万元,并给付精神抚慰金2000元。

    郭女士在2000年6月因继发性痛经到北京协和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子宫膜异位及子宫肌腺瘤,原准备进行剖腹子宫切除术及卵巢肿剥除术。但是,医院方又突然改变了原定手术方

    案,将郭女士推上了外国专家在该医院进行腹腔镜手术表演的手术台。结果,手术后的郭女士出现输尿管梗阻、肾积水等多种症状,虽经该医院又实施手术,但受损症状仍无明显好转。郭女士只好放弃月收入8000元的工作,四处求医,连续作了四次手术,各种费用花掉近20万元,但也只落个受损症状有好转。郭女士在与协和医院交涉遭到强硬拒绝后,郭女士万般无奈地将协和医院告上了法庭。

    10月16日,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称,经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进行鉴定,结论为,北京协和医院在术中、术后对预防并发症的出现及治疗处理欠积极。该医院的这些过错,与郭女士左输尿管损伤及左肾功能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的关联。

    据了解,协和医院对此鉴定坚决不予认可。

    但法院认定了这个鉴定,郭女士术后出现的损害结果与协和医院的过错存在关联,因此,依法支持郭女士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的理由,并依法作出精神抚慰金的相应判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