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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在分娩中划伤孩子脸部 未满周岁婴儿索赔万元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1月2日
     日前,未满周岁的婴儿芸芸将不负责任的医院告上了房山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1万元。起诉书中的诉因是小芸芸刚一出生就受到伤害:医生在剖宫产术中一时疏忽,竟将刚分娩婴儿的面颊划伤。

    据芸芸的父母回忆,2001年秋,芸芸的母亲马华住院剖腹分娩。产术进展良好,婴儿也顺利地分娩出来了。马华夫妇听到婴儿的第一声啼哭后觉得心里甚为欣慰。可欣喜之情并没有延续很久,他们在看到医护人员递来的孩子时立即转为愤怒。一个长约1厘米的伤口赫然横亘在刚刚出生的婴儿的面颊上。原来手术中医务人员一时疏忽,不小心将婴儿面颊划伤了。刚出生的婴儿就受伤,而且伤口就在面颊上,对于容貌造成了一定影响,马华夫妇对此十分气愤,多次找医院要求赔偿,但均遭到了拒绝。

    芸芸出院后,脸上的疤痕色素严重脱失,并且随着人体成长不断长大。马华夫妇看着孩子姣好面容上的一大块醒目的伤疤,心中遗憾之余更觉得万分愤慨。为此,他们来到了法院,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医院立即给付出生证,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以及马华夫妇的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