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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单位:请远离亚硝酸盐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2月5日 《健康时报》 2002.12.05
     本报记者 罗辉

    北京市卫生局在日前的卫生检查中,发现御香园(万庄店)、北京万寿路小肥羊火锅店(菜市口分店)、北京淮阳人家家常菜馆有限责任公司、老屯子东北菜馆、盛安楼餐饮有限公司、北京福成贵宾肥牛火锅城、北京恒族源工贸有限公司恒族源饭店7家餐饮单位存在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的违规情况,卫生行政部门已对这7家单位分别处以了万元罚款。

    记者从卫生局了解到:亚硝酸盐俗称硝盐,是一种白色、微黄色结晶或颗粒状粉末,味微咸涩的强氧化剂。它的中毒量为0.3~0.5克,致死量为1~3克。近来,亚硝酸盐食物中毒时有发生,多发生于一些中小餐饮店和集体食堂,因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白糖等食用而引起中毒,发病急速,潜伏期一般为20分钟至3小时。误食大量亚硝酸盐仅十几分钟即可出现中毒症状:轻者表现为头晕、头痛、乏力、胸闷、恶心、呕吐,口唇、耳廓、指(趾)甲和皮肤绀紫;重者眼结膜、面部及全身皮肤绀紫,心律快,嗜睡或烦燥不安,呼吸困难,血液中高铁血红蛋白含量往往超过于50%,甚至出现昏迷、惊厥、大小便失禁,可因呼吸衰竭而残废。

    卫生局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不要食用存放过久的变质蔬菜和大量刚腌制的菜,腌菜时食盐浓度要达到15%,至少需腌制15天以上才能食用。,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