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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状告医院法院作出不同决定 索赔5万被受理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2月31日
     华商报

    本报宝鸡讯(记者高建裴亮) 昨日,本报报道了张琦夫妇的亲生女儿柳叶及养女张宁分别状告陕西省宝鸡市同一医院,25年前因医院“错抱婴儿”使她们蒙受精神损失一事。昨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对柳叶的诉讼请求予以立案,但没有受理张宁的起诉。

    柳叶在诉状中称,1977年11月,自己的生身母亲张琦在被告医院分娩,由于被告疏于管理,错将自己给了同病房的产妇田小莉,致使自己被田抚养长大。后经检验,方得知张琦

    夫妇是自己的生身父母,这一事实于2002年9月5日被宝鸡金台区法院认定。柳叶认为,由于医院的过错,使自己无缘享受自然的母女、父女亲情,错过了及时接受更高层教育的机会,更使她面临生身父母和养父母两个家庭的重重矛盾,使她的精神受到严重伤害。要求医院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承担鉴定费、交通费5000元;向自己赔礼道歉。

    金台区人民法院拒绝受理张宁要求医院在3个月内给她找到亲生父母的诉讼请求的理由是,张宁在2002年3月即向金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田小莉确认亲子关系,因此案未审结,张宁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寻找其生身父母下落与该案请求基本相同,故不再重复立案。

    对此,张琦女士说,她将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状告该医院,要求医院为养女寻找生身父母。,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