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0126451
医药价格十大违规 去年查处案件2万余
http://www.100md.com 2003年2月14日 中国金药网
     国家计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李镭在今天的通报会上说,去年全国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万余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8亿多元,比上一年的13亿元下降了38.5%。检查结果表明,去年药品和医疗行业的价格秩序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执业人员的守法意识不断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金额均有所下降,并且出现了一批较好地执行价格政策的单位。但是,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违法行为在一些地区、一些单位仍然存在,个别单位甚至出现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现象。

    这次专项检查中执行价格政策较差的单位有:北京酒仙桥医院,价格违法金额22 0638.40元;天津市医科大学总医院,价格违法金额584888.48元;山西省人民医院,价格违法金额7013 04.00元;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价格违法金额355586.05元;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价格违法金额676411.28元;贵州省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价格违法金额210100.00元;云南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价格违法金额874685.98元;甘肃兰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价格违法金额330864.30元;重庆市铜梁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价格违法金额79785.00元;宁夏西部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违规金额16678 66.38元。

    李镭说,此次检查发现,目前医药价格违规主要存在10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销售药品;二是不按规定时间和幅度降低药品销售价格;三是通过混淆药品质量等级来提高药品的销售价格;四是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五是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六是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七是将一些应列入选择性项目的服务变成强制性服务来强制收费;八是层层加价、超标准收取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费用;九是在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中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及保证金并不予及时退还;十是参加政府招标采购的中标药品不按政府的作价标准定价销售,没有将实惠让利患者。对上述单位的价格违法行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所收违法金额能退还用户的已责令退还用户,无法退还的已收缴财政。李镭司长还指出,医疗单位存在的乱加价、乱收费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近年来,价格主管部门多次组织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专项检查,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问题的根本解决还有赖于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和保险体制的改革。逐渐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实施医药分开,让医院逐年减少药品收入的比重。价格管理部门也将逐年调整医疗卫生服务价格以适应上述变化。目前国家计委正在我国东中西部的三个城市进行医药分家的试点,主要是尝试完善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