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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77家药店成为“规范药店”
http://www.100md.com 2003年3月4日 中国医药报
     本报内蒙古讯为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药监局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组织开展了创建“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店”活动。目前全市已有77家药店被命名为第一批“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店”。o|@q&, 百拇医药

    为了保证这次活动的效果,赤峰市药监局于去年制定了“规范药店”管理办法和评分标准,并下发了开展创建规范药店的通知。2002年底,通过现场验收,该局公布了第一批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店的名单,并要求对规范药店颁发市局统一制作的牌匾。同时,为在社会上树立质量形象、服务形象、信誉形象,提高广大消费者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店购买药品的信任意识、安全意识、放心意识,他们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宣传,这不仅推动了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而且起到了让全社会都来监督这些规范药店。(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