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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出台:癌症患者有权适当使用麻醉药
http://www.100md.com 2003年3月25日 北京青年报
     药监局、卫生部出台新规定

    晚期癌症患者在疼痛中备受折磨,医生看在眼里又不能违反规定、开足够的麻醉药给病人用的情景今后不再会出现。记者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我国不久前发布的新的《癌症患者申办麻醉药品专用卡的规定》,我国癌症患者现在有权适当选择使用麻醉药品。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癌症患者申办麻醉药品专用卡的规定》,癌症患者因镇痛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时,实行核发“麻醉药品专用卡”制度。患者应在具有麻醉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凭“专用卡”和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取药。医疗机构开具处方时,充分满足患者镇痛需求,同时要严格掌握药品适应症。应建立完整存档病历,详细记录患者病情、疼痛控制情况、使用药品名称和数量,充分考虑患者的病情需要和个体差异。各特殊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必须为癌症患者提供80种规格多样的药品供其选择,帮患者解除病痛。

    据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160万人患癌症,130万人死于癌症。让癌症患者免受疼痛折磨,已成为一个国家药品管理政策和医疗水平的标志。专家认为,晚期癌症病人止痛的需要是第一位的,出现耐受和身体依赖是正常现象,极少产生精神依赖性。,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