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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67573
安博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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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及应用】属Ⅰb类抗心律失常药,并有局部麻醉作用(局麻作用较利多卡因强)。减慢心房、心室肌和浦氏纤维o相上升速度,减慢心房和心室的传导。降低自律性。心房心室,房室结不应期延长。口服吸收良好,2小时后达最高血浓度。可用于室性及房性早搏、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房颤等,对各种快速型心律失常有较好疗效。

    用于治疗心律失常时可口服,首次100mg,必要时200mg,其后每6小时50~100mg,24小时内总量不超过300mg,第2~3天各100~150mg,2~3次分服。维持量为每日50~100mg,2次分服。静滴。首次100~200mg,用5%~10%葡萄糖液100~200ml稀释,滴速2~5mg/分钟,30分钟滴完,24小时总量不超过300mg。急症病例可在心电图监护下增加药量至10~15mg/分钟;也可在输液时将未经稀释的药液直接注入输液管,每次20mg(2ml),于30~60秒钟内注入静脉,每隔1~2分钟注入1次,总量达200mg为止,如无效,1小时及6小时后可再次给药各100mg,总量不超过400mg,奏效后改口服维持。

    【注意】

    (1)由于其治疗量与中毒量相当接近,常见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眩晕、感觉异常、手颤、严重时可出现癫痫样抽搐。此外尚可见胃肠道反应。

    (2)老年、巴金森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窦性心动过缓、中重度房室传导阻滞及癫痫患者忌用。

    【制剂】片剂:每片25mg;50mg。注射液:每支100mg(10ml)。,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