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政策法规 > 综合
编号:10186107
关于征求对《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http://www.100md.com 2003年3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简称中药材GAP)的实施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组织辖区内有关中药材生产企业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具体条款的修改意见及修改的理由,并请于2003年4月2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联 系 人:刘爽

    联系电话:010-68313344-1042

    传 真:010-88363227

    电子邮件:liushuang@sda.gov.cn

    附件:1.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