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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跨出院墙,走向社会 ——我对医师兼职的几点看法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10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3年第14期
     兼职不会对医院工作产生冲击,医院只要有眼光、有组织、有办法就可管好。拆穿讲,主要的不就是报酬吗?这个问题解决好,有的专家你让他到院外兼职他也不去,竞争机制会发挥作用的。

    《中国医学论坛报》拟就医师兼职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听说卫生部也将出台有关医师兼职的管理规定,这意味着公立医院的医师可以兼职,但有管理条例。我想就允许医师兼职这个热点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1. 就我个人而言,我已从医51年整,仍未退休,还在医教研岗位工作,年老精力有限,做好现有工作已是不易,谈不上到院外兼职。青年医师还在抓紧学习,积累经验,还谈不上兼职,实际上也不会有医疗单位聘他们兼职。而对大多数中年医师,尤其是一些大的、专业发展好的、社会上知名度高的医院的中年医师,也就是一般我们所说的专家们,面对这个热点问题要作抉择了。

    2. 我觉得医院现行的管理体制会有重大改革。医院的医师已开始实行定期聘任制,医院有选择医师的权利,医师也有选择医院的权利。在鼓励竞争的总体形势下,医院愿聘能力强的医师。医院间的竞争,必然会允许专家们兼职。当然这是有条件的,要受合同规定内容的约束。就专家们而言,有的不愿兼职,有的医教研业务忙不过来,没时间去兼职,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专家,医疗经验丰富,没有多少研究任务,教学所需时间不多,很有余力,因种种因素在本院发挥不足,他院愿聘请,为何不去?实际上,多年来这些专家的“走穴”相当普遍,只是无人过问。为什么不公开允许,堂堂正正行之呢?

    3. 兼职和走穴有本质不同,前者是合理、合情、合法,而走穴是偷偷在干,不利于发挥人才作用。兼职不会对医院发生冲击,医院只要有眼光、有组织、有办法就可管好。拆穿讲,主要的不就是报酬吗?这个问题解决好,有的专家你让他到院外兼职他也不去,竞争机制会发挥作用的。

    4. 兼职不会影响医师的责任心,干得不好,医院可以不聘。在不同医院兼职,出现医疗事故,当然应该由所在兼职医院和责任医师负责,不会出现责任不易确定的情况,合同中也可写明。

    5. 医师兼职不能认为是“唯利是图”,它是充分发挥医师的作用,是社会有需要。当然,个别的极少数人只认钱,这种人迟早会被淘汰的。医师外出兼职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增加收入,如果原属单位解决好这个问题,要求外出兼职的专家就不会多。

    6.我认为医师兼职还不能算是医疗体制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化,是一场革命。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医院是非营利性的,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事业单位,对医师的教育也是要其为人民服务,所以医院不能实行“市场体制”。允许兼职是一种改革,也符合社会需要,是可行的,实行一段时间会有改进并逐渐成熟的。, 百拇医药(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北京协和医院外科 朱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