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政策法规 > 政策要闻
编号:10186140
陕西14医药单位价格全国监测 监测数据将作国家制定相关政策依据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15日
     近日从陕西省物价局获悉,陕西省西北医药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被列为全国药品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根据国家计委《药品价格监测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选取经营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的药品经营单位为药品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原则,经陕西省物价局考察,国家计委同意,该省14家单位被定为国家药品价格监测单位。这14家单位提供的价格监测数据将作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该省物价局还将向这14家单位制发“全国药品价格监测定点单位” 牌匾,以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及时。这14家单位分别是:国药集团西北医药有限公司(批发)、西安双鹤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配送部(批发)、 陕西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陕西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西安双鹤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小寨医药店、西安双鹤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二医药店、西安中药集团藻露堂连锁店中药店、西安中药集团藻露堂连锁店长乐坊中药店、西京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汉中市中心医院、延安大学附属医院。,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