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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73322
警惕邮售假药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16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1933期
     在近年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下,制售假药分子又变换出更加隐蔽的手法,他们以发商业信函、刊登广告等形式进行宣传,以“特殊疗效”、“免费试用”为诱饵欺骗病患者,并利用邮政渠道寄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有关部门联手部署 重点打击邮售假药

    据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的情况,自2000年起,该局陆续接到群众来信,反映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邮递渠道邮售“复方关节炎胶囊”、“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祛风舒筋丸”、“平息散”等假药,并造成了身体危害。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充分重视,并认真进行调查,发现此类假药主要集中来源于河北、河南、山东等部分地区,不法分子打着治疗哮喘病、风湿病的幌子,使用刘广清、马敬泉等化名,以某某风湿哮喘病研究所、专科医院等名义,随意更改组方,大量制售以上假药。这些违法犯罪分子还肆意编造假单位、假地址、假药品批准文号、假疗效,并通过邮寄宣传材料、发商业信函、刊登广告等形式进行非法宣传,通过在当地邮局设立信箱,租用民房作为售假窝点,骗取患者汇款,邮售假药,范围遍及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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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稽查处处长崔恩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各种案例反映出的最严重的情况是能够使人致死,许多地方都已经发现了。邮售假药主要是邮往相对落后、相对贫困、相对边远蔽塞的地区。它的危害是,第一这种邮售的方法最容易逃脱药监部门的监督;第二就是吃出任何问题来你想找责任单位,基本上地址全是虚假的,根本找不着人。

    所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极为重视,多次部署进行严厉打击。在国家药监局局统一部署下,河南台前、河北沧州、山东聊城、荷泽等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对非法制造并通过邮寄等方式销售假药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并在2001年的集中整治行动中一举摧毁了河北黄花屯、河南台前县两个最主要的制造邮售假药窝点,其中仅是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河南台前地区非法制造邮售假药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中,就抓获涉嫌制假邮售假药分子52人,累计退还购药汇款单16万余张,金额达2900万元;河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沧州地区专项行动中,累计查处512名邮售假药者,清理待邮售假药80.282吨,赃款1343万元。此外山东、重庆等地也发现和查处了多起此类案件。取得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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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9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出《关于防止假劣药品通过邮政渠道寄递的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邮政部门认真研究当前制假售假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假劣药品通过邮寄方式流向社会。2002年12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发布《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造邮售假药违法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邮售假药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并将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确定为2003年元月至2003年6月。

    崔恩平告诉记者,目前仍有一小部分在打击过程中漏网的制假者,在暴利的驱动下,流窜至其它省区市,由明转暗,继续从事制造邮售假药的违法行为,通过邮售等方式兜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又出现回潮,邮售假药的范围蔓延到四川、天津、黑龙江、内蒙古、福建、吉林、辽宁、北京等省区市,特别是县乡以下基层农村,销售假劣药的对象主要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人群。制假行为更为隐蔽,手段更加狡猾,通常采用假地址,呼叫转移,金融电汇等手段妄图逃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查处,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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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恩平说,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做出部署,要在以前整治的基础上,近期再次在全国组织集中进行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针对新的制假特点,此次行动的重点在于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力争根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为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联合邮政部门建立了联合监督机制。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公安部联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的活动也已在3月25日展开,我们也将与公安部门一起增强监督查处的手段与力度,深挖出这些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不法分子,并给予严惩。

    据了解,2003年2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及“关于联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决定从2003年3月至2003年9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的联合行动,并确定河北省等11个省为重点地区。联合行动将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取缔、捣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制售窝点和网络为重点,依法严惩参与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分子,以及为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提供资金、机械、印刷、包装、运输、加工、仓储、邮寄等便利条件的违法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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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售假药的特点和危害

    崔恩平说,这类假药有着以下一些特点:

    1.假药大都由一些乡镇农村的不法分子制造,这些不法分子既无任何专业知识,也无制药设备,大都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作坊式加工,生产制造条件及恶劣。通常将随意拼凑来的药品磨碎后加入激素等物质,手工灌填胶囊后制售。

    2.肆意编造假信息。编造假单位、假地址,假药品批准文号、假疗效等,以某研究所、某专科医院、某专家等信息,“祖传秘方”、“特效药物”等宣传,欺骗病患者。

    3.通过邮寄宣传材料、刊登广告等形式,或在当地邮局设立信箱、或租用民房作为售假窝点,骗取患者汇款,邮售假药,主要对象为乡镇农村人群、老年人群,中低收入者,范围遍及全国,数量巨大。

    4.这些所谓治疗风湿、关节炎、哮喘、气管炎假药危害性大,常含有醋酸强的松、氨茶碱、利眠宁、磷酸可待因等激素类、精神类、麻醉类药物,短期服用病情似有缓解作用,但长期服用极易产生依赖性,加重病症,并可能导致成瘾、致残、死亡等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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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恩平说,我们也发现,全国有很多的病患者正在被制假者邮寄到家中的虚假广告所欺骗,被服用后激素与麻醉药物产生的一时暂缓作用所蒙蔽,为购买此类假药付出大量金钱,完全不知长期服用将损害生命健康的严重危害性。邮售假药者也正是利用通过邮寄的方式,不进入市场而直接将假药售给病患者,妄图逃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

    从湖南株洲发生的两名呼吸道疾病患者因服用一种叫做“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的药后病情加重而死亡的案例记者了解到,患者在服用这种药后慢慢地就离不开它了,到后来哮喘病愈发严重起来,而这种药却失去了它当初的神效。最后,病人因病情加重,找不到可以替代治疗的药品而死亡。株洲331医院呼吸内科主治医生杨辉红忧心忡忡地说,服用这种定喘药尤为严重的后果是,患者一旦停药病就会复发,而且没有别的替代药品可以治疗。

    这种叫做“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的说明书称:该药是根据家传数代验方,经多年研制而成的一种治疗哮喘的良药,由川贝、羚羊角等数种贵重药材和有效西药组成。而河南濮阳市药监局的麻彭浩说,经过化验发现,药里并没有发现羚羊角等“贵重药材”成分,找到的都是西药,其中有氨茶碱、强的松、利眠宁、维生素B以及罂粟碱。而氨茶碱、强的松等主要是通过扩张支气管来止喘,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压下降,严重者可引起抽搐乃至突然死亡。强的松是激素类药,副作用十分明显,不仅会形成“满月脸”、“水牛背”似的虚胖,成年人脱钙易骨折,儿童则长不高,而且会降低使用者的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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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查获的假药“复方关节炎胶囊”、“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甲茸壮骨通痹胶囊”药瓶的标签上也看到,上面写着“马氏秘方”、“民间秘方”等字样,以及马敬泉、马敬国的名字和联系电话,地址为重庆市綦江县古剑乡马垭或河南省台前县商业街40号风湿专科;在处方一栏注明的分别有,鳖甲、鹿茸、川贝、羚羊角等中药,未见任何西药成分;有的写有假的“国家专利号”、“豫卫药制注字”号,有的则没有任何药品批准文号。

    3月11日,广东省药监局稽查分局局长何镜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近期广东已发现了一例个案,有广州患者通过邮购渠道购买了标示为“山东省阳谷县四棚乡哮喘病研究所”生产的产品。广东省药监局就此已发出紧急通知,对这种邮售假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广东省药监局流通处处长陈卓鹏认为,邮售假药单靠药监部门来打击远远不够,需要工商、邮政、技监、媒体等部门通力协作。

    鉴于此类邮售药品的极大的欺骗性与危害性,崔恩平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敦促全国人民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绝不要轻信不实宣传、购买和服用通过邮售方式提供的假劣药品,应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药,保卫自身健康,并希望对发现的假劣药品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给予严厉查处,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

    举报电话010—8837226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10—65254722(公安部), 百拇医药(张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