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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药店以次充好被处罚 药监局重申零售非典药品“七不准”
http://www.100md.com 2003年5月8日 中国医药报
     本报讯(记者吴月树通讯员高晓宁)近日,福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分赴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突击检查了9家医院、25家药店的防治“非典”药品,共查扣了4件可疑药品和50公斤中药材。

    在福州市八一七中路的一家药店,执法人员发现该店的厕所旁摆着几台煎中药的机器,机器旁放着数十包刚煎好的中药包,药店门口则贴着一张该店的“预防非典型肺炎”中药海报,记者当场看到几个顾客以每包4元的价格买走了数包中药包。

    据福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兰玫介绍,此次药监部门已规定,配制预防“非典”制剂的医疗机构必须经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而且,即使有制剂生产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其所配置销售的中药制剂配方也一定要经过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否则不能向市民销售中药制剂。目前福州市符合上述两项条件的医疗机构共有12家,而这家药店不在其中。

    此外,执法人员还发现,这家药店配售的中药制剂方中,竟以山银花充当金银花。据了解,金银花外形较粗大,山银花又细又碎,目前1公斤金银花的价格高达300多元,而1公斤山银花的价格在70元左右,一些不法药商为了牟取暴利就以次充好,或者在中药方中偷工减料。

    福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提醒,市民要到正规、有资格的医院或药店买预防“非典”中药或中药包,切莫随意购买药店或诊所私自配制的。

    又讯针对日前专项检查中发现个别药品零售单位存在无批量生产中药制剂资质私自生产、药品进货渠道不清等经营不规范的现象,福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召集全市城区零售药店分片协调员、大型药品零售企业相关负责人等召开专门会议,重申药品零售企业当前必须做到“七不准”。

    福州市药监局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当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药监部门的要求,在“非典”防范控制工作中尽职尽责,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一是中药制剂配制必须严格根据医生处方、因人因地因时不同进行,不准自行配制,并以一个处方通用所有人群;二是不准自行煎熬中药后分装销售,只能根据处方为单人提供熬药服务;三是经营中不准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四是配制中药时如果不得不以一种药替代另一种药,必须向购药者说清楚,不准隐瞒欺骗;五是要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当前的购药需求,不准乘机哄抬物价,从中牟利;六是要引导消费者正确掌握购药知识,不准借防范控制“非典”之名任意扩大药品疗效宣传,对消费者进行误导;七是不准私下搞地下作坊进行生产,自行配制预防非典药剂并对外出售。

    市药监局同时公布了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并提醒市民,在购药时如发现药品零售单位存在经营不规范现象,要及时举报,执法人员将依法迅速查处。, 百拇医药(吴月树;高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