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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78393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防治非典型肺炎(SARS)有关药品的抽验
http://www.100md.com 2003年5月9日
     当前,全国正处于防治SARS的关键时刻。党中央、国务院对防治工作非常重视,有关领导同志对防治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为确保我国防治工作取得最后的胜利,针对当前市场中出现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防治SARS用药进行抽查检验。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安排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各省级药品检验所对用于防治SARS的相关生物制品的生产企业进行在库抽验;对用于防治SARS的相关抗病毒药物以及有关抗感染类的药物,在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中进行抽验;对卫生部防治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的预防方案中涉及的中药材在药品经营企业和中药材专业市场进行抽验。

    各省(区、市)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与防治SARS有关的药品抽验。

    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防治SARS期间,一定要严格依法履行药品监督职责,确保人民用药安全。对抽验中发现的假劣药品,要依法严肃查处。, http://www.100md.com